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奪去了數萬人的生命,2010年青海玉樹強烈地震再次讓幾千人喪生,災區(qū)人民蒙受了巨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新中國成立以來,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數高達36萬余人,比其他各類自然災害造成死亡人數的總和還多。統(tǒng)計表明,我國約占全球陸地面積的7%,發(fā)生的7級以上大陸地震卻占到35%,平均每年發(fā)生20次5級以上地震。這一串串讓人揪心的數字,一次次提醒我們必須正視地震強度大、分布廣、頻率高、損失重的國情!地震是一種自然現象,人類沒有力量阻止它的發(fā)生,但預防與不預防效果確實大不一樣,災前的預防比災后的救援更加經濟也更加人道。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明確指示,防災減災能力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衛(wèi)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成果的必然要求,必須進一步加強防災減災工作,顯著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幾十年的實踐表明,防御與減輕地震災害,必須堅持防御與救助相結合,走綜合防御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