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釋立法化”現(xiàn)象一直以來備受學界的批評,《刑法司法解釋立法化問題研究》則按照“司法解釋也不是輕易嘲笑的對象”的總體思路,從現(xiàn)象學、政治學、文化學、法理學、憲法學、刑法規(guī)范解釋學等角度,對學界的批判進行了回應,從理論上對司法解釋立法化在我國的合法性進行了論證:司法解釋立法化有中國文化傳統(tǒng)的根基;司法解釋的立法性也是西方國家司法解釋的性質,英美法系、歐陸法系也有不同表現(xiàn)形式的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存在;罪刑法定原則、嚴格解釋原則也不能否定刑法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合法性;司法解釋立法化也是創(chuàng)造性的實質解釋論的必然要求。對于具體的刑法司法解釋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的刑法司法解釋是合理合法的,有的司法解釋則是不合理的、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