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安(Wu Min Aun),澳大利亞查爾士·達爾文大學著名法學教授,該校東南亞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亞太法學雜志主編(現(xiàn)已退休)。吳先生出生于馬來西亞,現(xiàn)定居澳大利亞,畢業(yè)于英國伍爾弗漢普頓的馬來亞師范學院,獲馬來亞大學文學學士學位,后考入英國倫敦大學研習法律,獲法學碩士學位。吳先生在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澳大利亞的著名大學從教30余年,著書立說頗豐,尤其在馬來西亞法律研究方面有獨到之處,處于同行領先地位,具有國際知名度。張衛(wèi),男,重慶萬州區(qū)人。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兼職律師。1992年畢業(yè)于西北政法學院,獲民法學碩士學位,同年分配至海南大學法學院任教,從事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民法總論、債權法、法律英語、法律診所等課程的教學與研究工作。1998年-1999年應邀赴澳大利亞北澳大學(現(xiàn)查爾士·達爾文大學)從事訪問學者工作1年。其間,重點研習了英美法中的合同法、財產(chǎn)法、侵權法,并參與該校與中國交流的相關工作,獲該校好評。在多年的教學和科研中,曾被評為海南大學“最受歡迎的教師”和“優(yōu)秀班主任”;主持或參加省部級社科項目5項,主持省級立法項目2項,主編或參編教材和相關書籍7部,發(fā)表學術論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