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法治是中國人尤其是中國先進知識分子的百年夢想。為實現這個夢想,中國人經歷了太多的曲折,雖然在上個世紀的最后五年中,承載中國人百年夢想的法治終于被推上了圣壇,但實現法治的進程仍步履艱難。1978年底的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是中國法治建設的新起點,此后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的法治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法治的理想與現實之間還存在著巨大的差距:法律和司法的權威受到權力的侵蝕,公民尤其是弱勢群體權利保障的艱難,都說明作為法治的法律至上、人權保障、權力制約、司法權威這些制度性架構和法治環(huán)境尚未真正形成。自清末變法以來,我國法律在制度的層面上可以說就已經告別了悠久的以刑法為核心、以諸法合一為特點的封建中華法系傳統(tǒng),步人了現代法的軌道。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的30年,我國更是基本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③。但是,就法治的現狀而言,離真正的法治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雖說存在一些眾所周知的制約因素,但法律制度與法治文化之間的緊張與錯位卻是左右中國法治化進程的一個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