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剛剛通過,本書不似部分學者對新法修訂采取的過分悲觀或過分狂熱的態(tài)度,而是以客觀中立的立場,從理解法律、注釋法律、完善法律出發(fā),針對立法、司法、執(zhí)法、守法等現(xiàn)實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可能發(fā)生的問題,借鑒目前國內外法學研究的成果,放眼未來司法解釋的制定乃至刑事訴訟法的再修改,為新法的正確實施、新程序的有效運轉、新制度的重新構建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論、法律和學術支撐,使我們共同“飲用”的刑事訴訟法之水能夠源源不斷的供給“后來人”。所以,中立性、學術性、實用性、工具性是本書基本特征。本書亦不是“拆遷隊”式的只破壞不建設。新刑事訴訟法雖然仍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我們仍應當理性認識,不宜惡語重傷,用某一個條文或制度的不足來否定整部刑事訴訟法的修訂。這無異于向與自己休戚相關的“水源”中吐口水。本書采取客觀釋評態(tài)度,在對新法條如何適用予以詮釋的基礎之上,理性評價立法變動的不足,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可資借鑒的法律條文,以供制定司法解釋或者未來立法變動作參考。我國法治建設歷六十余年始有今日之成就,實為法律人一磚一石精心堆砌之功,從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到法律思想的科學轉變,從法律原則的理性化到法律條文的人性化,無處不有法學人、法律人以及社會多界人士辛勤勞作的身影。刑事訴訟法的修改更是在諸多法律人的努力之下得以完成。本書成稿同樣吸收了諸多法律人的智慧,包括立法工作者的法治理念,司法工作者的實踐探索,學者的廣博獻計獻策,與其說是我們一個課題組完成了對刑事訴訟法的注釋、評論與建設,不如說這是我們廣大法律人共同智慧的結晶。本書從體例上講,以最新法律條文為主線,結合1979年刑事訴訟法、1996年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和相關司法解釋,逐條進行了理性、全面而系統(tǒng)的詮釋,是注釋、評論、建設的有機結合。目前理論界注釋者多,批判者也不在少數,但是能夠結合注釋、批判并有建設性意見的立足中國國情、解決中國問題的著述則是鳳毛麟角。基于對刑事訴訟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孜孜以求,我們堅持:解釋,我所欲也,因為它可以幫助我們正確的理解法律、堅決的執(zhí)行法律;批判,我所欲也,因為它可以引領我們不斷發(fā)現(xiàn)制度運行中的問題,在“揚棄”前行;建設,亦我所欲也,因為它可以督促尊重現(xiàn)實、面對未來,腳踏實地地走向法治。作為學者,解釋、批評、建設三者兼得者,則為社會之幸、國家之幸、法治之幸也。本書還有一個值得一提的特點,就是編寫了包括1979年刑事訴訟法、1996年刑事訴訟法、2012年刑事訴訟法和本課題組為下一次刑事訴訟法再修改所提出的建議稿的全部條文變化前后對比表,為學習者、研究者查閱和理解法律條文提供了便利,并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立法變動情況和立法發(fā)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