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發(fā),漢族,1953年5月10日生,湖北省武穴市人,法學博士。華中師范大學和中央民族大學二級教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少數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重點學科帶頭人。歷任《華中師范大學學報》編輯部主任、華中師范大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院長兼民族法學研究所所長,中央民族大學學術委員會秘書長、科研處處長兼學?!?11工程”辦公室主任、民族博物館館長等職。社會兼職主要有湖北省科學社會主義學會常務理事兼秘書長、湖北省學術委員會委員、湖北省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湖北省期刊研究會執(zhí)行副會長;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評審鑒定專家、省部級重大研究項目評審專家、教育部法律專家顧問組成員;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西部大開發(fā)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北京市法學會旅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全國高校文科學報研究會常務理事兼教育委員會委員,北京博物館學會理事、中國博物館協會民族博物館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主持完成17項國家和省部級科研項目,如1991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發(fā)展社會主義研究》;國家民委2002年重點項目《民族法學學科體系可行性研究》;2004年國務院西部開發(fā)辦重點項目《西部開發(fā)立法與民族自治地方自主權的銜接研究》、教育部重大研究項目《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fā)展自主權研究》;2005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發(fā)展與完善——自治區(qū)自治條例研究》、司法部項目《西部民族地區(qū)城市化過程中農民土地權益的法律保障研究》等。出版《社會主義發(fā)展理論研究》、《20世紀社會主義建設理論與實踐探析》、《中國:侵權行為認定與賠償》、《中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法律規(guī)范與實務》、《WTO規(guī)則與中國法律制度改革》、《民族區(qū)域自治法通論》、《中國民族法學體系通論》、《中國少數民族經濟法通論》、《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發(fā)展與完善——自治區(qū)自治條例研究》、《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重大問題研究》、《中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權研究》、《中國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fā)展自主權研究》等多部學術著作,發(fā)表300多篇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獲得過國家“五個一工程獎”等6項國家級和省部級人民政府獎。1999年被評定為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同年被評定為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004年被評定為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首屆有突出貢獻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