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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與權利的必然性和現(xiàn)實性:從黑格爾的政治哲學出發(fā)

自由與權利的必然性和現(xiàn)實性:從黑格爾的政治哲學出發(fā)

定 價:¥32.00

作 者: 羅朝慧 著
出版社: 中國社會出版社
叢編項: 學者文叢·社會理論前沿書系
標 簽: 哲學 政治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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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8735399 出版時間: 2011-05-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shù): 256 字數(shù):  

內容簡介

  黑格爾的權利哲學,實際上正是人類自由的必然性與現(xiàn)實性內涵所構成的思想體系,其歷史性生長發(fā)展的“土壤”或“動力”,正在于生生不息進行著“知”和“自知”活動的人類精神自身。因此,黑格爾的權利哲學,絕不能機械地和外在地被理解為若干“正一反一合”三段論式的形式邏輯關系。相反,它正是人類精神自身的自然、道德及理性三種必然性自由本性的永恒活動與實踐創(chuàng)造。可以說,黑格爾政治哲學的自由與權利體系,正是人類自身現(xiàn)實存在的全部真理的體現(xiàn),同時是人類精神活動的實踐創(chuàng)造物:政治世界:的真理和意義的體現(xiàn)。具體說,就是人類自身精神的自然、道德和理性必然性自由本性及其客觀權利的歷史性實現(xiàn),在認知及論證方法上,則是事實、價值和理性三種必然性原則的結合與統(tǒng)一。黑格爾政治哲學克服了近代自由與權利政治思想的理論內容與其論證方法的分離性不足,即在理論上,個人的三種必然性自由和權利相互分離或排斥,在論證上,三種必然性原則或者相互混淆與僭越、或者相互獨立和排斥。黑格爾的權利哲學,首先肯定并尊重個人作為自然有機體生命存在的自然事實及其必然的自由本性,將其實現(xiàn)為個人的生命權及財產所有權。但是,黑格爾反對將個人所有權絕對真理化,因為它在實踐中必然導致不平等以及暴力和犯罪。其次,個人在本質上作為主觀自我意識的理性精神主體,同時即是自在的道德主體,必須擁有內在的主觀自由權,即“我的主體責任、我的意圖以及我的福利”。這就是個人的道德必然性主體自治權利。然而道德上的這種“主體自治”權利貫徹到底,將必然導致它的自我叛離,即邪惡與偽善,奴役與專制。黑格爾因此認為,個人所有權與主體尊嚴、權利與義務,只有在現(xiàn)實的倫理生活組織中,即作為家庭、市民社會以及國家的成員才能得到具體實現(xiàn)。通過直接的愛和信任,個人在家庭中實現(xiàn)其自然和道德必然性權利內在的直接統(tǒng)一;在市民社會中,個人在自然和道德方面的個體特殊性與主觀獨立性自由獲得充分實現(xiàn)。然而,以特殊性和主觀性為原則的市民社會,無法照顧或解決其自身內“自然狀態(tài)殘余”造成的個人或家庭之間財產所有權的不平等、生存權的不平等以及貧困化問題。市民社會中的市場機制和法制體系并不關心所有個人的生存權、財產權及各種特殊福利是否真正得到普遍實現(xiàn)和滿足。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黑格爾認為,普遍的人的個體生存權、特殊福利及道德尊嚴,只有在國家及其憲法體制下的倫理和政治秩序中,才能真正獲得客觀而穩(wěn)固安全的制度性尊重、肯定和實現(xiàn)。人類精神自身自由本性的理性必然性與現(xiàn)實性,才由此獲得了與之相一致的實體性客觀存在。當然,黑格爾的政治哲學難免外部的批判性責難,馬克思和波普爾分別代表了物質或實踐對于精神或意識的批判以及科學技術方法對于哲學方法的批判。馬克思社會批判的實踐哲學,正是吸取了黑格爾權利哲學的思想精髓。黑格爾從人類精神中發(fā)現(xiàn)了世界真理和責任,馬克思則從人類的物質生存和實踐改造中發(fā)現(xiàn)了如何實現(xiàn)人類真理和世界責任的秘密。顯然,黑格爾使馬克思明確了社會批判和實踐改造的方向,同時馬克思認識到黑格爾精神的實踐批判無法也無力代替物質的和實踐的批判。波普爾則將黑格爾關于人類自由與權利在倫理國家中實現(xiàn)的歷史辯證法,當做一種尋求終極真理或本質知識的本質論歷史主義,嚴格地對立于自己的“技術社會學”方法,并視之為西方開放社會的敵人,指責其為歷史主義方法論的國家主義、極權主義。這種指責實際上是對黑格爾政治哲學進行了理智形而上學的扭曲,超越了黑格爾的哲學使命。黑格爾權利踅學的超越性意義和價值正在于:它實現(xiàn)了人類自身真理與政治社會真理和意義的統(tǒng)一?,F(xiàn)實政治社會必須承認并尊重個人內在的自然性與精神性、特殊性與普遍性品格,尊重并保護所有個體的自然、道德及理性必然性的自由本性及其客觀權利。

作者簡介

  羅朝慧,女,1973年生,四川瀘州人,法學博士,內蒙古財經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西方政治哲學和行政管理理論。先后在《科學技術與辯證法》、《中國社會科學報》、《山東大學學報(哲社版)》、《云南行政學院學報》、《南京政治學院學報》、《東北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內蒙古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等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十余篇。其中論文《西方自由主義語境下的憲政民主之困境》獲內蒙古自治區(qū)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三等獎、《米切姆的技術類型學概念框架解讀》獲內蒙古自治區(qū)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三等獎、《公共事業(yè)管理專業(yè)課程建設應注意的問題》獲全國公共事業(yè)管理專業(yè)教學改革研討會二等獎。曾參與完成內蒙古自治區(qū)規(guī)劃辦課題《內蒙古NGO調查與分析》(2003-2004)、國家課題《草原文化轉型中的環(huán)境問題》(2005-2008)、內蒙古自治區(qū)規(guī)劃辦課題《公共治理視野下的城市低收入弱勢群體救助體系建設研究:以內蒙古五大城市為例》(2005-2008)等。

圖書目錄

導論
一、黑格爾何以重釋“精神”的自由和理性本質
二、黑格爾精神概念的政治學實踐本質--人類自由與權利
三、黑格爾權利哲學的方法論意義和貢獻
第一章 黑格爾何以重釋“精神”
一、英國改革法案及德國法制:形式自由與現(xiàn)實自由的分離
二、啟蒙運動和法國革命:絕對自由和理性及其直接實踐
三、近代政治思想中三種必然性自由的分與合
(一)霍布斯和洛克自然主義的自由觀
(二)休謨對自然法政治體系的方法論批判
(三)盧梭和康德道德主義的政治理想
第二章 “精神”的政治學意涵:人類自由與權利
一、上帝或真理與人類精神的自由和理性本質同
二、人類精神的自由自我意識與哲學方法的統(tǒng)
(一)自由精神的自在性與自為性
(二)自由精神的自我沖突與自我和解
(三)自由精神自身主觀意識與其客觀存在相統(tǒng)
(四)自由精神自身內的有限性與無限性相統(tǒng)
(五)自由精神自我實現(xiàn)的歷史與邏輯相統(tǒng)
三、人類自由本質的實踐性客觀存在--權利
第三章 自由的自然必然性權利:個人(person)所有權
一、自由本質的客觀實在性:人格或抽象權利
二、個人的自然必然性權利:生命權及財產所有權
(一)個人所有權內在的合理性及其不平等因素
(二)“互主體性”契約權利內在的必然性與偶然性
三、自然必然性權利自身內在的自我困境
四、小結:黑格爾權利觀的超越性意義
第四章 自由的道德必然性權利:主體(subject)自治
一、自由本質的主觀實在性:道德權利(morality)
二、個人的道德必然性權利:主觀認識權利及福利意圖
(一)個人自我決定行為責任的道德必然性與有限性
(二)個人意圖福利的道德必然性及其與法的沖突
三、道德善主觀確信及個人良心的空虛與苦惱
四、小結:純粹道德的主體自治權利之自我叛離
第五章 自由的理性必然性與現(xiàn)實性:倫理精神
一、抽象權利和道德義務的現(xiàn)實性--倫理生活
二、自然和道德必然性權利在家庭中內在的直接統(tǒng)
三、市民社會中特殊性與主觀性自由的充分實現(xiàn)
(一)市民社會的基本原則:個人自由的特殊性與主觀性
(二)需要及滿足需要的勞動:不平等的自然必然性基礎
(三)市民社會中普遍性公共權威的內在必要性與有限性
(四)黑格爾市民社會理論的卓越性
四、個人自由與權利在現(xiàn)代倫理國家中的現(xiàn)實性
(一)從家庭和市民社會向現(xiàn)代國家過渡的必然性
(二)黑格爾的“倫理”國家對契約式“法理
國家的超越
(三)現(xiàn)代倫理國家中自由的現(xiàn)實性與歷史性
第六章 黑格爾政治哲學內在的超越性意義及其外在的批判性影響
一、黑格爾對近代自由觀及其認知方法的克服與超越
二、黑格爾的“狡黠理性”對自由主義難題的避免與超越
三、黑格爾對馬克思實踐批判哲學的影響與啟示
四、方法論的國家主義和極權主義:開放社會的敵人?
余論:黑格爾權利哲學對于當今政治哲學研究和發(fā)展的啟示
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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