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社會上,生活在人群中,公職人員也不例外。他們也有自己的親人圈,有自己的朋友圈,有自己的工作圈,總之,他們也都有自己的人際交往圈。公職人員手里都有一定的權力資源,甚至還有自己的權力影響力。因此,他們對自己的要求應該有一個是非對錯的底線,不能讓人情左右自己行使權力的原則。然而,一些原本很好的干部,由于沒有經得住誘惑,一失足成千古恨,實在令人惋惜。認真剖析誘發(fā)公職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的原因,具體因素有很多,宏觀地講,無非兩個:一個是主觀思想上存在著嚴重的認識誤區(qū),認為自己不會出問題;另一個是客觀上具有作案條件。一個人的思想,決定著一個人的行為;一個人的行為,決定著一個人的習氣。個別干部,從思想中產生了錯誤的認識,再到錯誤的行為,結果從量變到質變,逐漸蛻變?yōu)槿嗣竦淖锶恕?/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