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梅鎮(zhèn)教授是我國國際經濟法的奠基人和開拓者。其代表作《國際投資法》首次從資本輸入國法制、資本輸出國法制和雙邊、多邊條約的國際法制三個方面,結合國際和國內判例、學說,對比國內立法和國際立法,對國際投資的法律關系和法律問題,加以全面地、系統(tǒng)地綜合分析和研究,創(chuàng)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投資法學體系,在國內外學術界產生了重要影響。時至今日,我國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國際投資法》仍然沿用其體系。同時,他還對國際投資法的許多重大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獨到見解,如關于各主權國家應依本國法制確定外國人的待遇標準的觀點,關于特許協(xié)議是國內法契約、不是國際契約的觀點,關于國有化的合法性及只能基于平等互利原則給予適當補償的觀點等,并對我國涉外經濟立法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