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第一章 待履行合同的范疇
第一節(jié) 待履行合同的詞源
一、待履行合同與Executory Contract
二、待履行合同與各國破產法
三、我國《破產法》第18條與“待履行合同”
第二節(jié) 待履行合同的概念
一、界定標準之概覽
二、現有標準之評析
三、以“未履行完畢”為標準對待履行合同的界定
第三節(jié) 待履行合同的種類
一、一概而論之詬
二、逐項列舉之弊
三、待履行合同種類新探
第二章 待履行合同與相關制度的關系處理
第一節(jié) 待履行合同與合同履行抗辯制度
一、合同履行抗辯制度的內容
二、待履行合同對同時履行抗辯權行使結果的“破冰”功能
三、待履行合同對不安履行抗辯權的限制與強化
第二節(jié) 待履行合同與合同解除制度
一、現行法上合同解除制度與待履行合同的交集
二、待履行合同規(guī)則對約定解除權的限制
三、待履行合同規(guī)則對法定解除權的限制
第三節(jié) 待履行合同與破產債權申報制度
一、待履行合同規(guī)則與破產債權申報程序理論上的相互獨立
二、待履行合同之債在破產申報程序中的轉化
三、待履行合同規(guī)則前置于債權申報程序的設想
第三章 待履行合同的選擇權
第一節(jié) 選擇權的內涵
一、界定待履行合同選擇權的必要性
二、待履行合同選擇權的性質
三、待履行合同選擇權內涵初探
第二節(jié) 選擇權的主體
一、待履行合同選擇權的主體——破產管理人或債務人
二、破產管理人行使選擇權時的法律地位
三、債務人行使選擇權時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jié) 選擇權的內容
一、合同繼續(xù)履行權
二、合同轉讓權
三、合同解除權
第四節(jié) 選擇權的行使原則
一、破產財產最大化原則
二、不可分割原則
三、及時性原則
第四章 待履行合同的繼續(xù)履行
第五章 待履行合同的轉讓
第六章 待履行合同的解除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