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國際標準與中國實踐》對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聯合國其他司法文件所要求的刑事辯護國際標準的概念及內容作了深入探討和系統論述,并對世界上主要國家簽署、批準、加入《公約》的有關情況及刑事辯護國際標準在各國刑事訴訟制度中的體現和執(zhí)行情況進行了重點考察。在此基礎上,《刑事辯護:國際標準與中國實踐》以刑事辯護國際標準為參照,以我國憲法關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為依據,系統考察評估了我國刑事辯護制度的現狀,進而從刑事辯護制度的基礎性問題、條件性權利、手段性權利、保障性權利等四個方面,對如何改革、完善我國刑事辯護制度提出了富有建設性、可行性的建議,并進行了充分論證,其中不少意見和建議在2012年3月14日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得到了印證。2012年6月,國務院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2012-2015)》,其中明確提出:繼續(xù)穩(wěn)妥推進行政和司法改革,為批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做準備。《刑事辯護:國際標準與中國實踐》無疑對我國準備批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具有重要的建設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