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隋唐科舉制度的推行和完善,秦漢時期的“刀筆吏”或“文法吏”就逐步退出了歷史舞臺。到明清時期,作為“正途”的科舉考試,法律知識的測試已經不再受到關注。就此而言,明清時期初入仕途的官員,幾乎沒有什么法律知識方面的訓練,更談不上司法經驗的積累。我們不禁要問:明清時期的司法官員是如何進行司法工作的?是誰在從事法律知識的生產?這些法律知識通過哪些途徑得以出版和傳播?刑部官員、州縣牧令、訟師群體和庶民在閱讀法律知識時又有怎樣的差異?閱讀這些法律書籍對司法實踐到底產生了哪些影響?與此同時,國家又是如何通過“法律宣傳”,來表明態(tài)度和達到統(tǒng)治目的的?《傳播與閱讀:明清法律知識史》通過借鑒出版史、傳播史和閱讀史的研究路徑和研究方法,沿著明清時期法律知識的生產、傳播、閱讀、運用這一主線,在史料鉤沉中向我們展示出一幅明清法律知識在官民之間傳播與閱讀的清晰圖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