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C.波斯特以原創(chuàng)的方式嘗試描述法律在民主社會如何運作。他的著作為我們時代某些最迫切的憲法問題提供了相當新穎的視角,諸如種族主義言論、色情作品與隱私的規(guī)制等。波斯特兼收社會學、哲學和政治理論的知識,表明法律確立了截然不同但存在競爭的社會秩序形式:民主,法律體現的是集體自決的可能性;共同體,法律闡述與推行的是共同的社會認同;管理,法律創(chuàng)造的是完成具體目標的條件。波斯特認為,圍繞這些領域界限的爭論,對于現代憲法某些最難解決的問題至關重要。例如,在《法律今典譯叢·憲法的領域:民主、共同體與管理》我們可以看到,圍繞規(guī)制種族主義言論的爭論如何解決社群主義與民主的社會“制序”的界限。我們還會看到第一修正案關鍵且又令人費解的公共論壇原理如何處理民主與管理的社會領域的區(qū)別。波斯特以具體的司法案件為例,譬如“《皮條客》雜志案”與“允許州立法機關禱告案”,向我們表明了這些憲法斗爭牽涉的真正問題。作為現代社會憲法如何運作復雜且精細的說明,《法律今典譯叢·憲法的領域:民主、共同體與管理》堪為法律工作者、社會學者以及公共政策制定者的必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