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之后,儒家學說在中國的政治、文化領域里長期獨領風騷,占據了思想意識形態(tài)的獨尊地位。而道、佛的興盛,無疑構成了對這一至尊地位的挑戰(zhàn)。理學前的儒學,多著眼于政治次序、社會組織結構的構建和社會成員間倫理道德的規(guī)范。而對于本體論相關的終極真理的追問,對先驗思辯問題的探索。則在其矣注的視域之外。正是這種功利性和實用性的價值取向,使理學前的儒學在哲學的先驗思辯領域里。難以與道、佛一爭高下。在這一歷史背景下,構建一套具有哲學先驗思辯特性,能在本體論意義上對宇宙本質、社會政治和倫理次序以及個人的修身養(yǎng)性進行抽象詮釋的新的儒家理論體系。顯得尤為必要。晚唐、宋、明的儒家思想家們深刻意識到,賦予傳統(tǒng)儒學更多的形而上的哲學詮釋,以凸現(xiàn)儒學的先驗思辯性,具有何等的重要意義。正是在這種政治現(xiàn)實與精神需求相交織而產生的迫切性中,宋明理學應運而生。宋明理學對人的理解。不再僅拘囿于政治和倫理的范疇,而是把人的存在與宇宙的終極本原相聯(lián)系來加以探索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