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合會的法律規(guī)制研究》圍繞中國合會法律制度的構建與完善這一主旨,分為五章加以闡述:第一章討論了合會的基礎理論問題,首先界定了合會的內涵;厘清了與合會相關的概念,并闡述了不同標準下的合會分類。其次,考證了中國合會的起源和演變,介紹了其他國家和地區(qū)合會發(fā)展的歷史概況。最后,探討r合會產生和發(fā)展的原因。第二章圍繞我國當前合會法制面臨的困境展開,分析了合會立法、司法實踐以及行政規(guī)制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認為合會立法的缺失,不利于政府對合會進行有效的引導和監(jiān)管,也不利于合會風險的防范和化解。第三章通過實證分析的方法,探討了合會在我國現(xiàn)階段所具有的價值,即研究r合會法制化的必要性,認為合會在我閑當前的經濟建設中仍然具有不可忽視的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本章還研究了我國當前合會法制化的可行性,認為在金融政策逐步開放、金融環(huán)境不斷寬松、金融創(chuàng)新層出不窮的今大,我國完全可以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相關經驗,構建符合本國國情和民間習慣的合會法律制度第四章結合我國民間合會的實際運作情況,在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qū)民事合會法制的基礎上,提出了構建我國民事合會法律制度的設想,具體包括民事合會的設立制度、當事人權利義務制度、風險防控制度以及法律責任制度等。第五章參照目前對村鎮(zhèn)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信貸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務機構的試點做法,在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qū)商事合會運作模式和立法內容的基礎仁,提出了構建我國商事合會法律制度的具體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