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科雄,廣東梅州人,1976年生,法學博士,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法官。1996年至2000年就讀于西北政法大學(原西北政法學院)行政法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0年至2003年就讀于西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獲憲法與行政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畢業(yè)留校任教至2008年。2006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并獲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主要論著有:《行政行為效力來源——價值、規(guī)范和事實》(博士論文)等,參與《行政強制法》、2012年新修訂《民事訴訟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釋義的編寫;在《新華文摘》、《浙江學刊》、《法律適用》、《甘肅行政學院學報》等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