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
第一章 質疑憲法審查的正當性
第一節(jié) 政治與法律二元對立:戴雪的無涉道德的憲法理論
一 確立議會主權原則
二 消除政治道德的影響
三 受到抑制的司法審查
第二節(jié) 政治領域中民主原則質疑憲法審查:格里菲思和沃爾德倫的憲法理論
一 格里菲思的“政治憲法”理論
二 沃爾德倫的民主程序確立基本權利的理論
第三節(jié) 法律領域中憲法性權利的不可審查性:排除政治道德的憲法解釋理論
一 泰耶爾的法院懷疑理論
二 漢德的權利懷疑理論
三 中立原則理論
四 伊利排除實質價值判斷的民主程序權利
第二章 介于法律與道德之間的憲法性權利
第一節(jié) 政治和法律的劃分問題
第二節(jié) 政治、政治道德和憲法
一 政治為什么要有道德
二 空泛無理性的政治道德
三 理性的政治道德與憲法
第三節(jié) 作為理性政治道德存在的憲法性權利
一 法律權利和道德權利
二 憲法性權利不僅僅是法律
三 憲法性權利的道德基礎
第三章 作為民主程序前提的憲法性權利:目的性民主和憲法審查
第一節(jié) 兩種民主的概念與憲法性權利
一 操作性民主概念及其局限性
二 目的性民主的概念及其基本前提
第二節(jié) 目的性民主概念中的憲法審查——保護公民平等的基本權利
第三節(jié) 確證憲法審查的傳統(tǒng)理由——分權理論的失落
第四章 可審查的憲法性權利:法官的憲法解釋能力
第一節(jié) 憲法審查的唯一“正確答案”
一 法律的內在視角和外在視角
二 內在視角中特有的法律觀念
三 從抽象的憲法性權利到具體的憲法性權利
第二節(jié) “無法自圓其說”的憲法文本解釋
一 憲法文本的“模糊”語言條款
二 凱爾森的純粹法學理論與憲法文本解釋
三 哈特關于法的空白結構的理論和文本解釋
四 憲法文本解釋不能“自圓其說”
第三節(jié) 法官道德解釋憲法的困惑
一 不可調和的憲法性權利分歧
二 描述意義上的相對主義觀點
三 規(guī)范意義上的相對主義觀點
四 憲法道德解釋的整體性要求
第四節(jié) 兩種憲法解釋模式:原意主義和闡釋主義
一 原意主義的憲法解釋模式
二 闡釋主義的憲法解釋模式
第五章 中國的憲法審查理論評析
一 從政治角度論證憲法審查
二 從純粹法律角度論證憲法審查
三 從法律到憲法從事實到價值
四 應當受到重視的兩個理論問
附錄一 法律的道德分析
附錄二 民主理論的諸問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