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社會保險權利]
第三條[制度方針]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案例導讀】用人單位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
險待遇,有權監(jiān)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財政保障]
第六條[監(jiān)督管理]
第七條[職責分工]
第八條[經辦機構]
【案例導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自責社會保險登
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工會作用]
第二章 基本養(yǎng)老保險
第三章 基本醫(yī)療保險
第四章 工傷保險
第五章 失業(yè)保險
第六章 生育保險
第七章 社會保險費征繳
第八章 社會保險基金
第九章 社會保險經辦
第十章 社會保險監(jiān)督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附 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