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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前沿問題審判實務

訴訟時效前沿問題審判實務

定 價:¥78.00

作 者: 張雪楳 著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叢編項: 前沿問題審判實務叢書
標 簽: 法律 訴訟法/程序法 訴訟法學

ISBN: 9787509354247 出版時間: 2014-06-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shù): 440 字數(shù):  

內容簡介

  本書緊緊圍繞訴訟時效審判實務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專題的形式進行系統(tǒng)化分析和探討,作者是訴訟時效領域具有較高造詣的審判業(yè)務專家,通過對審判實務問題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法官、律師以及其他法律實務工作者對審判實務問題深入了解和把握。

作者簡介

  張雪楳,女,遼寧人,2002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博士學位?,F(xiàn)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中國人民大學兼職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西部講師團教師,銀行法協(xié)會理事、票據(jù)法協(xié)會理事。獨立起草和參與起草了訴訟時效、銀行卡、民刑交叉、票據(jù)法等司法解釋(司法政策)。研究領域:金融法、合同法、訴訟時效、民刑交叉等。2005年,參加聯(lián)合國《擔保權益立法指南》國際研討會。多次到國家法官學院、地方法院、金融機構等單位授課?,F(xiàn)出版專著一部、譯著一部(合著)、主編書籍一本、參編著作十余部,發(fā)表專業(yè)論文六十余篇。參加了產業(yè)政策法、國有資產法、保證金、大陸擔保法治建設等四項課題的研究工作。

圖書目錄

引言
專題一 總論
1適用訴訟時效制度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疑案解析]債權人提供相應的火車票、飛機票、住宿發(fā)票等差旅費單據(jù),用以證明其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債務人主張了權利,該事由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2訴訟時效制度是實體法制度,訴訟時效期間不同于起訴期間
[疑案解析]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法院應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債務人不能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
[疑案解析]借款到期后,債務人在多份空白催收通知單上加蓋公章的,應認定其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
4訴訟時效期間不允許當事人協(xié)議變更
[疑案解析]當事人自主約定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的,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應確認無效
5投保人索賠時效的性質認定
[疑案解析]當事人關于索賠時限的約定無效
6保證期間與訴訟時效期間銜接問題
[疑案解析]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起算
7人民法院應否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審理案件
[疑案解析]被告未到庭亦未提交書面答辯意見,應視為其放棄訴訟時效抗辯權,人民法院不應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審理
8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否支持
[疑案解析]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二審期間雖提出但無二審新證據(jù)證明訴訟時效期間已過的,對訴訟時效抗辯權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9義務人在一審期間未提訴訟時效抗辯,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可否僅因訴訟時效問題發(fā)回重審
[疑案解析]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二審期間提出的,二審法院應否審理
10終審判決作出前,當事人一方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或者提出再審抗辯的,人民法院應否支持
[疑案解析]義務人在終審判決作出前沒有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再審審查階段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專題二 訴訟時效客體
1訴訟時效的客體為債權請求權
[疑案解析]基于借款合同法律關系享有的償還本息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規(guī)定
2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疑案解析]確認所有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3對抵押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疑案解析]抵押權行使期間不是訴訟時效期間
4基于人身權被侵害產生的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疑案解析]基于祭祀權被侵害產生的停止侵害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5可撤銷合同所涉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疑案解析]撤銷合同請求權不應受訴訟時效期間的約束
6合同無效所涉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疑案解析]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應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當事人請求返還財產及賠償損失的,對于債權請求權,應當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7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或者繳足出資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期間的規(guī)定
[疑案解析]繳足出資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8兌付債券本息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疑案解析]包銷商請求發(fā)行人給付已兌付債券本息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9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疑案解析]債務人對支付存款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疑案解析]在終審判決作出前,《訴訟時效規(guī)定》該司法解釋的全稱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未頒布實施的,依據(jù)法理進行裁判
[疑案解析]支付存款本息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10基于中央或者地方基本建設基金“撥改貸”債權享有的債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疑案解析]中央技改基金采用貸款的方式進行商業(yè)化管理,債權人據(jù)此享有的債權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專題三 訴訟時效起算點的確定
1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疑案解析]債務人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不影響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2當事人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請求給付每一期貸款本息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的確定
[疑案解析]當事人約定分期償還的,給付某一期債務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3給付違約金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的確定
[疑案解析]確定給付違約金請求權的訴訟時效起算點,應考慮違約金債權具有整體性的特征
4給付租金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的確定
[疑案解析]給付租金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5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債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的確定
[疑案解析]權利人第一次向義務人主張權利,義務人拒絕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義務人拒絕之日起算
6合同被確認無效后,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的確定
[疑案解析]合同被確認無效,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日起算
7管理人因無因管理行為產生的給付必要管理費用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的確定
[疑案解析]管理人因無因管理行為產生的給付必要管理費用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應從無因管理行為結束且管理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本人之日起計算
8返還不當?shù)美埱髾嗟脑V訟時效期間起算點的確定
[疑案解析]返還不當?shù)美埱髾嗟脑V訟時效期間應否從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算
9民刑交叉案件中的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以及重新起算點的確定
[疑案解析]被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詐騙之日,應認定為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期間應從該日起算
專題四 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
1“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這一訴訟時效中斷事由的理解
[疑案解析]郵寄地址有誤,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地址有誤的,應認定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應當?shù)竭_義務人,屬于“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這一訴訟時效中斷事由,訴訟時效期間中斷
2債權人以公證的方式送達催收債權文書的,能否認定構成“當事人一方主張權利”這一訴訟時效中斷事由
[疑案解析]債權人以公證的方式送達催收債權文書的,應認定構成“當事人一方主張權利”這一訴訟時效中斷事由
3權利人通過郵寄催收文書的方式主張權利的,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
[疑案解析]權利人有證據(jù)證明其郵寄了載有主張權利的文書,保證人沒有相反證據(jù)推翻該事實,可以認定權利人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到達了保證人
4《訴訟時效規(guī)定》中關于公告催收債權規(guī)定的適用范圍及除外情形
[疑案解析]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fā)布債權催收公告的,公告是否具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應適用其特別規(guī)定
5“金融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債權催收公告具有的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可以溯及到債權受讓之時”規(guī)定的理解與適用
[疑案解析]《法函〔2002〕3號答復》該答復的全稱為:《最高人民法院對〈關于貫徹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條”司法解釋有關問題的函〉的答復》。只適用訴訟時效中斷事由的溯及力問題,不能擴大適用
6主債權人向與保證人具有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主債務人送達催收債權文書,該催收行為對保證債務是否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疑案解析]主債務人與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自然人時,對主債務的公告催收行為對保證債務也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7債權銀行扣劃利息行為可以認定為其向義務人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中斷
[疑案解析]貸款人從借款人銀行賬戶中扣息行為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8債務人被兼并,兼并企業(yè)承繼債務后,債權人仍向被兼并企業(yè)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否中斷
[疑案解析]權利人向被兼并的原債務人主張權利,原債務人簽字確認行為得到兼并方認可的,訴訟時效期間中斷
9義務人已更名,或者法定代表人已變更的情形下,權利人仍向原義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否中斷
[疑案解析]義務人更名后未告知權利人的,權利人以更名前的義務人為發(fā)送對象,向原義務人住所地郵寄催收文書的,應認定權利人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到達義務人,訴訟時效期間中斷
10政府行政機構作出涉及爭議債權的政府文件,是否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疑案解析]代表國家管理國有資產的政府主管部門與債權銀行聯(lián)合發(fā)文主張債權,具有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效力
11債權人向債務人發(fā)出詢證函,是否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疑案解析]債權人發(fā)出詢證函、債務人簽字蓋章,能夠認定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債務人確認債務的,應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12權利人向相關政府部門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中斷
[疑案解析]權利人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保護債權請求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其請求到達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之日中斷
13權利人部分主張債權,是否導致全部債權訴訟時效期間中斷
[疑案解析]債權人主張本金和部分利息的,如沒有明確表示放棄剩余利息的,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及于剩余利息債權
14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應認定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債權請求權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疑案解析]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債權請求權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15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請求賠償損失,其具有的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及于其他侵權人
[疑案解析]債權人向連帶保證人中的一個主張權利具有的訴訟時效中斷效力,及于其他連帶保證人
16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是否同時中斷
[疑案解析]債權人向主債務人主張權利所具有的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不及于保證人
17起訴后撤訴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否中斷
[疑案解析]撤訴兩年后才另行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
18起訴后被駁回訴訟請求,起訴是否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疑案解析]盡管當事人被駁回訴訟請求,但如果該起訴行為能夠認定是其通過起訴的方式向適格的義務人主張了爭議債權,則應認定該起訴行為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19“類訴訟”訴訟時效中斷事由的理解與適用
[疑案解析]如果有證據(jù)證明在另案中,當事人一方主張以本案債權抵銷另案對當事人另一方的債權的,則應認定構成抵銷的事實,訴訟時效期間中斷
20民刑交叉案件中的訴訟時效中斷問題
[疑案解析]被告方構成犯罪的,訴訟時效的起算和中斷問題
21義務人同意履行部分債務,對于剩余債務,訴訟時效期間是否中斷
[疑案解析]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義務人同意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中斷
22債權轉讓方將債權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是否中斷
[疑案解析]債權受讓人以合法方式告知債務人債權轉讓事實,能夠認定其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
23債務承擔情形下,債務承擔人可行使原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
[疑案解析]債務承擔人放棄原債務人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應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
24訴訟時效期間中斷后,重新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應適用普通訴訟時效期間還是特別訴訟時效期間
[疑案解析]普通訴訟時效期間中斷,重新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仍為普通訴訟時效期間
25申請強制執(zhí)行是否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疑案解析]債權人申請強制執(zhí)行公證書的,訴訟時效中斷
26“權利人的意志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不能主張權利”這一訴訟時效中止事由的理解與適用
[疑案解析]董事長對公司構成侵權,因當事人在職期間公司無法主張權利的,應屬于權利人的意志被義務人控制的情形
27案涉財產被扣押是否屬于訴訟時效中止事由
[疑案解析]公安機關扣押擔保物的,不構成訴訟時效中止事由
28訴訟時效延長的適用范圍
[疑案解析]被告方涉嫌犯罪且下落不明,是否屬訴訟時效延長事由
專題五 訴訟時效的效力
1義務人單方承諾履行訴訟時效期間已過債務后反悔,法院不應支持
[疑案解析]債務承擔人放棄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應承擔清償責任
2主債務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債務人在催收協(xié)議上簽字、蓋章行為的效力認定
[疑案解析]債務人在催收文書上簽字、蓋章后,又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的,不應予以支持
3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債權能否依法抵銷
[疑案解析]被告主張以其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權抵銷原告不適用訴訟時效規(guī)定的債權,原告拒絕的,抵銷主張不能得到支持
4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主債務人自愿履行部分債務的清償義務后,對剩余債務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應否支持
[疑案解析]義務人自愿履行部分訴訟時效完成債務,對剩余債務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主債務訴訟時效完成后,保證人在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上簽字或蓋章行為的效力認定
[疑案解析]保證債務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保證人在債權人向其發(fā)出的催收通知書上簽字、蓋章的,應認定其放棄訴訟時效抗辯權,保證人應承擔保證責任
6義務人在權利人發(fā)出的詢證函、對賬單、確認書、欠款單上簽字或者蓋章行為的效力認定
[疑案解析]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債務人向債權人發(fā)出確認債務的詢證函,債權人簽收并對債務數(shù)額予以確認的,屬于當事人放棄訴訟時效抗辯權
專題六 其他相關問題
1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其對保證人享有的賠償損失請求權是否應予保護
[疑案解析]保證合同無效,債權人請求保證人賠償損失的,不受保證期間限制
2當事人對分期履行的債務提供擔保的,如何確定每一筆債務保證期間的起算點
[疑案解析]對分期履行的債務提供擔保的,保證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3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2002〕144號通知該通知的全稱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擔保法生效前發(fā)生保證行為的保證期間的通知》。中第一款關于“債權人已經(jīng)在法定訴訟時效期間內向主合同債務人主張權利”規(guī)定的理解
[疑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2002〕144號通知第一條的適用條件之一是主債務未過訴訟時效期間
4訴訟時效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有無溯及力
[疑案解析]引發(fā)糾紛的行為雖發(fā)生在司法解釋頒布實施前,但在司法的解釋頒布實施時案件尚未終審的,可以適用《訴訟時效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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