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哲學史中,本體(substance)是個最常見、很重要的概念。將本體作為一個哲學的概念進行分析,加以論證的,第一個人就亞里士多德。但是,正因為這是一個開始,亞里士多德自己對于究竟什么是本體,也還在探索之中。在他的著作中,除了《范疇篇》外,主要是《形而上學》這本書,幾乎有一半左右的卷章是討論直接和本體有關的問題的。亞里士多德關于本體的論述并不是前后一致的。他在《范疇篇》的“第一本體”和在《形而上學》中所講的,恰恰是相反的;即使在《形而上學》一書的各卷之間,也不是完全一樣的。將他的這些思想加以整理,找出他思想發(fā)展變化的線索,這是哲學史工作者的任務。本書企圖在這方面做點粗淺的嘗試,通過分析亞里士多德關于一般和個別的論述,試圖解釋他思想中的這些矛盾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