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秉志,男,1956年生,河南南陽人。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新中國首屆刑法學博士(1988年3月),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1990—1991)。創(chuàng)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并任該中心第一﹑二屆主任(1999-2005)。1991年被國家授予 “做出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稱號;1993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被中國法學會評定為首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1997年被人事部評選首批納入“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1999年被教育部評選納入“跨世紀優(yōu)秀人才培養(yǎng)計劃”;2006年入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2008年獲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暨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國際刑法學協(xié)會副主席暨中國分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司法部社區(qū)矯正工作特邀專家,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等職務。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刑法學、中國區(qū)際刑法學、國際刑法學、外國刑法暨比較刑法學。代表性著作主要有:《犯罪主體論》、《犯罪未遂形態(tài)研究》、《刑法基本理論專題研究》、《死刑改革探索》、《刑法研究系列》(5本)、《趙秉志刑法學文集》(4卷)、《現(xiàn)代刑法問題新思考》(4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