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綜合運用信息披露指數構建、理論模型構建和實證分析方法,以可持續(xù)發(fā)展理論、利益相關者理論為基礎,以合法性理論為主線,在進行理論分析、提煉研究假設并構建模型的同時,以2011年中國深滬兩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實證檢驗了公司特征、公司內部治理機制、外部媒體監(jiān)督機制對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自愿性披露產生的重要影響。從理論上來說,本研究拓展了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研究視角,也豐富了我國碳會計理論的研究內容。從實踐的角度看,有助于上市公司碳信息的信息需求者了解和認識我國目前上市公司碳信息自愿性披露的現狀和規(guī)律,為公司低碳經營和管理、利益相關者決策提供理論參考和依據;有助于政府監(jiān)管部門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決策機制,為我國政府部門制定合理的碳信息披露制度提供科學依據,因勢利導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健康有序發(fā)展;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水平及碳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引導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流向綠色低碳產業(yè),發(fā)揮碳信息披露在資本市場中的資源配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