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邏輯藝術呢?我們經常聽到諸如“領導藝術”“思維藝術”“戰(zhàn)爭藝術”等詞組。不難體會到,這些詞組中的后綴詞“藝術”都與某些方法、技術、技巧或本領緊密相關,然而它本身并不等同于方法、技能。反過來說,方法本身不是藝術,熟練地掌握方法、自如地運用方法、對方法中的要素進行巧妙剪裁,這才是藝術,即方法的巧妙運用或應用才是我們這里所講的“藝術”。將邏輯藝術創(chuàng)造性地應用到公、檢、法、司以及公民維權、社會的行政執(zhí)法(如城管、審計等)等政法實踐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讓邏輯藝術走進我們的法治社會之中,我們就開辟了將邏輯與政法實踐緊密結合的應用邏輯新領域,就能孕育出許許多多具有特色的解決法律疑難問題的邏輯技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