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登錄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
讀書網-DuShu.com
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法律知識讀物新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實務解析與裁判指引

新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實務解析與裁判指引

新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實務解析與裁判指引

定 價:¥68.00

作 者: 殷清利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暫缺

購買這本書可以去


ISBN: 9787511885302 出版時間: 2016-01-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 322 字數:  

內容簡介

  ◎新法解釋,全面解讀: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共計27條,從實務解讀、解讀兩方面進行剖析,實務解讀釋明出臺背景,解讀詳解適用。其中解讀即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進行的官方解讀,在裁判時可直接參照?!蚺f法新解,一站點撥: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解釋》共計98條,以重新解讀的視角予以全面解析,明確條文的廢止、繼續(xù)適用及注意事項,為新行政訴訟法實施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理解適用,司法疑難:對新舊司法解釋進行解讀時,設置“疑難解析”專欄,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專家法官對新行政訴訟法所作著述及司法實務觀點,專列疑難問題215個,基本涵蓋行政訴訟法的全部內容?!虻湫桶咐瑲w納裁判:筆者選取2014年以來新典型案例共計27個,每案概括裁判主旨,并根據新《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等文件予以調整及說明,給讀者提供分析素材,便利其具體適用。

作者簡介

  殷清利,知名法律實務人士,行政訴訟專家型人才,高級職稱。主要研究方向為房地產拆遷征收、行政訴訟、建設項目全程法律管理和防范等。十余年來長期從事行政訴訟一線實務操作及理論研究工作,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實務經驗,取得了較高建樹。另外還積極投身行政訴訟維權,曾獲得中央電視臺《新聞周刊》一周上榜人物、綠色中國年度人物(提名)、省首屆315年度人物、市首屆十大熱心腸人物、市青年五四獎章獲得者等榮譽。截止目前在法學研究領域出版?zhèn)€人專著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操作流程與實務指引》、《*新房屋、土地征收疑難案件裁判標準與實務解析》、《*新交通事故疑難案件裁判標準與實務解析》、《新行政訴訟法實務解析與裁判指引》、《新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實務解析與裁判指引》等五本。

圖書目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篇《適用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
實務解析與裁判指引
第一條【立案登記及補正】
【疑難解析】
1.不予立案與不予受理的裁定形式,如何正確適用?
2.法院所作不予立案裁定書籠統(tǒng)地載明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49條的規(guī)定,是否合法?
3.不予立案裁定書實踐中應當包括哪些內容?是否仍應由合議庭審查?
【典型案例】
時某等16人訴太谷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不予受理案
第二條【具體訴訟請求釋義】
【疑難解析】
4.經釋明后起訴人仍堅持不改變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如何處理?
5.行政訴訟立案時,對具體訴訟請求的審查標準如何確定?
【典型案例】
鄭某訴舞鋼市尚店鎮(zhèn)人民政府宅基地處理決定案
第三條【裁定駁回起訴】
【疑難解析】
6.如何審查一個行政行為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
【典型案例】
方某訴南京市人民政府撤銷國有土地使用證案
第四條【不履行法定職責訴訟的起訴期限】
【疑難解析】
7.《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報案、控告、舉報、受理、登記的規(guī)定,是否屬于申請履行法定職責范圍?
8.緊急情況下請求履行保護法定職責,何種情況屬于緊急情況?
9.如何掌握行政作為轉為行政不作為的起訴期限?
【典型案例】
張某與寧波市規(guī)劃局不履行法定職責管轄案
第五條【行政機關負責人釋義及委托代理】
【疑難解析】
10.審判實踐中,哪些案件原則上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參加訴訟,不能委托?
11.政府法律顧問能否受委托出庭應訴?
【典型案例】
趙某與滿城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案
第六條【復議機關維持或改變原行政行為的釋義及范圍】
【疑難解析】
12.行政復議機關作出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行政復議決定,是否屬于改變范疇?
【典型案例】
鄭某、柯某等人與重慶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行政復議糾紛案
第七條【遺漏被告情形的追加】
【疑難解析】
13.對于行政復議機關駁回行政復議申請的決定,到底應以誰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14.在新舊《行政訴訟法》的銜接上,如何審查復議機關做共同被告的問題?
【典型案例】
陳某甲訴臺江縣人民政府撤銷承包證糾紛二審案
第八條【共同被告情形下如何確定級別管轄】
【疑難解析】
1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行政復議作出的維持決定,是否屬于《行政訴訟法》第15條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的內容?
【典型案例】
劉某訴萍鄉(xiāng)市國土資源局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二審案
第九條【共同被告情形下的審查及舉證責任承擔】
【疑難解析】
16.復議決定與原行政行為雙審查,并要求一并裁判如何理解?
【典型案例】
榮成市東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二審案
第十條【共同被告情形下的裁判】
【疑難解析】
17.新《行政訴訟法》第69條規(guī)定駁回訴訟請求判決的三種情形,對此超越職權、濫用職權、明顯不當是否屬于合法性審查的要件?
18.新《行政訴訟法》第70條第3項規(guī)定撤銷判決之違反法律程序情形如何理解?正當法律程序及原則(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評論程序)是否包含在內?
【典型案例】
莎某與沈陽市鐵西區(qū)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外資管理行政許可案
第十一條【行政協(xié)議案件的范圍】
【疑難解析】
19.基礎設施領域BOT協(xié)議是否屬于行政協(xié)議范圍?
20.在新舊《行政訴訟法》銜接上,如何對一并審查民事爭議、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審查適用?
【典型案例】
和田市人民政府與和田天瑞燃氣有限責任公司、新疆興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糾紛二審案
第十二條【行政協(xié)議案件訴訟時效及起訴期限界定依據】
【疑難解析】
21.教育中的委托培養(yǎng)合同有何特征?其是否屬于行政協(xié)議訴訟受案范圍?
【典型案例】
應某再審復查與審判監(jiān)督案
第十三條【行政協(xié)議案件管轄】
【疑難解析】
22.政府采購合同是否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典型案例】
福建藍企鵝管家服務有限公司不服泉州市財政局行政決定行政二審案
第十四條【行政協(xié)議訴訟適用法律】
【疑難解析】
23.國有資產承包經營、出售、租賃合同是否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典型案例】
資陽市國土資源局訴四川省陽明實業(yè)有限公司、原審第三人中交陽明置業(yè)有限公司、中交投資有限公司、資陽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讓行政糾紛二審案
第十五條【行政協(xié)議案件的裁判】
【疑難解析】
24.對行政協(xié)議合法性的審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25.行政協(xié)議案件中,哪些情形不能適用繼續(xù)履行判決?
26.行政協(xié)議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判決解除合同?
【典型案例】
竹溪縣人民政府與杜某履行行政合同義務案
第十六條【行政協(xié)議案件訴訟費用標準界定】
【疑難解析】
27.民法上合同無效的規(guī)定,是否直接適用于行政協(xié)議案件?在適用時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典型案例】
楊某、王某、洪江市人民政府與原審第三人湖南省洪江市玉龍水電有限責任公司侵犯經營自主權及行政賠償糾紛案
第十七條【一并審理民事爭議提出時間及不予準許一并審理民事爭議決定】
【疑難解析】
28.新《行政訴訟法》第61條規(guī)定行政訴訟一并解決民事爭議,這里要求當事人申請如何理解?
29.征收補償協(xié)議提起的訴訟,是否納入附帶民事訴訟的范疇?
【典型案例】
幸某、城口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何某甲、何某乙登記案
第十八條【一并審理民事爭議立案】
【疑難解析】
30.審理工傷認定行政案件中,是否一并審查關于勞動關系的處理問題?
31.征收補償協(xié)議提起的訴訟,是否納入附帶民事訴訟的范疇?
【典型案例】
肖某與青島市市南區(qū)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行政裁決案
第十九條【一并審理民事爭議的法律適用、裁判】
【疑難解析】
32.行政附帶民事訴訟是否應嚴格遵循不告不理原則?
【典型案例】
上訴人陳某訴被上訴人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審第三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信息公開案
第二十條【一并審查規(guī)范性文件提出時間】
【疑難解析】
33.關于附帶性審查規(guī)范性文件,這里的規(guī)范性文件針對的主體是什么?國務院各部門的下屬廳局及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稅務所等是否在內?
【典型案例】
北京誠信啟業(yè)科貿有限公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關行政復議案
第二十一條【規(guī)范性文件不合法的處理】
【疑難解析】
34.規(guī)范性文件的不合法,主要包括哪些情形?不合法的程度有無限制?
35.規(guī)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典型案例】
丁某、梅某與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受理案
第二十二條【履行法定職責訴訟的裁判】
【疑難解析】
36.在履行判決中,人民法院如何確定履行期限?
【典型案例】
雷某與武漢市江漢區(qū)物價局物價政府信息公開案
第二十三條【給付訴訟的裁判】
【疑難解析】
37.在實務中,如何區(qū)分本條所規(guī)定的給付判決與履行判決?
【典型案例】
胡某與吉安市吉州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給付案
第二十四條【申請再審的期限】
【疑難解析】
38.人民法院對于行政再審申請辦理期限及結案方式,如何把握?
【典型案例】
李某等與河北省邢臺市橋西區(qū)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行政申訴案
第二十五條【申請抗訴及檢察建議】
【疑難解析】
39.檢察建議的效力如何?采用檢察建議之前是否遵循一定程序?
【典型案例】
申請執(zhí)行人白山市渾江區(qū)人民政府與被執(zhí)行人于某房屋行政征收再審案
第二十六條【新舊法的銜接】
【疑難解析】
40.在新舊《行政訴訟法》銜接上,如何對審理和裁判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審查適用?
41.在新舊《行政訴訟法》銜接上,如何對申請再審進行審查適用?
【典型案例】
上訴人興安縣溶江鎮(zhèn)富江村村委會第20、21經濟合作社土地行政裁決案
第二十七條【解釋效力】
【疑難解析】
42.《執(zhí)行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與《適用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對比,在適用時應當注意哪些條文相互沖突?哪些條文已廢止?哪些條文仍然適用?哪些條文屬于保留性適用?
43.關于《執(zhí)行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等原來相關司法解釋的效力,如何審查適用?
44.在新舊《行政訴訟法》銜接上,如何對違反訴訟紀律問題進行審查適用?
【典型案例】
仇某與平原縣公安局治安行政處罰案
第二篇《執(zhí)行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
實務解析與裁判指引
一、受案范圍
第一條【受案范圍與排除范圍】
【疑難解析】
45.如何區(qū)分刑事司法行為與行政行為的界限?
46.是否所有行政機關的調解行為均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47.是否所有行政機關或法律授權組織作出的仲裁行為均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48.是否所有指導行為均不可訴?
49.重復處理行為、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在實踐中主要存在何種情形?
第二條【國家行為不可訴】
【疑難解析】
50.如何判斷一種行為是否為國家行為?
第三條【具有普通約束力的決定、命令不可訴】
【疑難解析】
51.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其定義中不特定對象及反復適用如何理解?
第四條【人事處理決定不可訴】
【疑難解析】
52.如何劃分內部行為與外部行為?
53.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于獎懲、任免等決定不服,如何救濟?
54.行政相對人向監(jiān)察機關提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監(jiān)察職責申請,監(jiān)察機關未依法履行監(jiān)察,行政相對人能否提起監(jiān)察不作為之行政訴訟?
第五條【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終裁行為不可訴】
【疑難解析】
55.在現行情況下,有哪些情形屬于行政復議或裁決終局的規(guī)定?
二、管轄
第六條【審判主體及排除】
【疑難解析】
56.人民法庭不審理行政案件,有無其他規(guī)定?
第七條【復議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認定】
【疑難解析】
57.行政復議機關能否在訴訟中改變行政復議決定?
第八條【重大、復雜案件認定】
【疑難解析】
58.如何把握本條中的社會影響重大、重大案件的理解?
第九條【特殊地域管轄】
【疑難解析】
59.本條中所指的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如何理解?
第十條【管轄異議】
【疑難解析】
60.對于駁回管轄權異議裁定生效后,當事人提起再審的,法院如何處理?
61.管轄權異議能否在二審法院提出?提出管轄權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安排審理順序?
62.原告及第三人是否有權提出管轄異議?
三、訴訟參加人
第十一條【近親屬范圍及訴權】
【疑難解析】
63.作為具有原告資格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提起訴訟有無順序限制?
64.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提起訴訟與一般公民接受委托代為起訴有何不同?
第十二條【利害關系人起訴】
【疑難解析】
65.行政訴訟原告資格應具有利害關系,對此如何判斷符合利害關系的情形?
第十三條【原告資格】
【疑難解析】
66.實踐中與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的相鄰權有哪些內容?
第十四條【代表人訴訟】
【疑難解析】
67.新《行政訴訟法》第28條規(guī)定了代表人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需經當事人同意,這樣在不涉及當事人實體權利的情形下,代表人可徑為訴訟行為,這種不涉及實體權利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68.被告是否能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
69.對于調解等實體權利是否需要被代表人的同意?
70.對于人數眾多且不確定的共同訴訟,是否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有關內容?
第十五條【聯營、合資、合作企業(yè)起訴】
【疑難解析】
71.如何正確理解聯營企業(yè)、中外合資或者合作企業(yè)及聯營、合資、合作各方的原告訴訟資格?
72.企業(yè)的內部權利人一方認為行政機關侵犯企業(yè)的合法權益,是否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六條【土地使用權人起訴】
【疑難解析】
73.如何把握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圍?
74.如何確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原告資格問題?
75.如何確定土地實際使用人的原告資格問題?
第十七條【非國有企業(yè)起訴】
【疑難解析】
76.對于企業(yè)被強制注銷或撤銷后,原企業(yè)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77.行政機關對于國有企業(yè)的撤銷、合并、兼并、分立或改變企業(yè)隸屬關系和企業(yè)經營范圍等措施的,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八條【股份企業(yè)起訴】
【疑難解析】
78.股份制企業(yè)的原告資格與投資人的原告資格有何主要區(qū)別?
第十九條【上級批準行政行為的被告】
【疑難解析】
79.對經批準的行政行為,審判實踐中應當注意把握哪些要點?
80.對經批準的行政行為可能涉及的三種情形,實踐中如何確定被告?
第二十條【內設、派出機構所作行政行為的被告】
【疑難解析】
81.行政機關的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在法律地位上有何不同?
82.在司法實踐中,如何把握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授權的組織?
83.規(guī)章是否可以授權社會組織行使管理權?
第二十一條【視為委托】
【疑難解析】
84.對于規(guī)章授權的組織或機構作為被告時,人民法院應如何審查?
85.沒有法定的委托形式,是否影響到法院確定被告資格?
86.被委托機關沒有以自己名義行使行政權力,委托關系是否成立?
第二十二條【復議機關不作為時的被告】
【疑難解析】
87.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行政復議申請人對原行政行為和行政復議機關的不作為均不服的,行政訴訟被告如何確定?
88.在行政復議機關不作為時,能否將行政復議機關與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列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三條【變更與追加被告】
【疑難解析】
89.人民法院告知原告變更被告,這里告知的具體內容如何理解?
第二十四條【部分利害關系人起訴及第三人權利】
【疑難解析】
90.在復議機關改變被訴行政行為之后啟動的行政訴訟中,是否應將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列為第三人?
91.一審法院一審過程中沒有通知應當參加訴訟的第三人參加訴訟,二審法院對此如何處理?
第二十五條【委托訴訟代理人】
【疑難解析】
92.新《行政訴訟法》第3條規(guī)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這里的委托與委托訴訟代理人是否為同一概念?
四、證據
第二十六條【舉證責任】
【疑難解析】
93.行政訴訟被告提供據以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是否指全部證據?
94.行政訴訟被告承擔舉證責任,應當提供的證據材料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95.新《行政訴訟法》第34條第2款規(guī)定,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這里的第三人范圍如何劃分?法院能否主動依據調查取證?
96.被告逾期提供證據的正當理由有哪些?
第二十七條【原告舉證責任】
【疑難解析】
97.原告需提供符合起訴條件的證據材料,這里的證明責任性質如何?需要提供的證據材料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98.實踐中發(fā)生有關是否超過起訴期限的爭議,如何處理?原告在立案之初與被告在行政訴訟中對超過起訴期限的舉證責任或證明責任如何區(qū)分?
第二十八條【被告可補充證據情形】
【疑難解析】
99.新《行政訴訟法》第36條第1款規(guī)定的被告可以延期舉證的正當理由中,除不可抗力之外,還有什么事由?
100.新《行政訴訟法》第36條第2款規(guī)定的被告可以補充證據的內容,補充證據提起的時間應如何把握?
101.在行政訴訟中,原告與第三人是否可以補充證據?
102.在被告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案件中,被告應當從何時起提供證據?
103.人民法院告知當事人舉證義務的,應當采取什么方式?
104.如果法院未履行舉證告知義務,有何法律后果?
第二十九條【法院有權取證情形】
【疑難解析】
105.新《行政訴訟法》第41條沒有規(guī)定申請法院調取證據時原告或第三人應當提供相關證據線索,對此如何理解?
106.根據司法實踐,哪些情形可以考慮納入無法自行收集證據的范圍?
107.人民法院如何審查調取證據申請?
第三十條【不能認定行政行為合法的證據】
【疑難解析】
108.限制被告及訴訟代理人自行收集證據的對象,是否包括可以作為共同被告的第三人?
109.限制被告及訴訟代理人自行收集證據,對其主體、對象和時間有何要求?
第三十一條【不能在裁判中使用的證據】
【疑難解析】
110.對經過行政復議涉及相關證據的認定,司法實踐中應掌握什么疑難問題?
五、起訴與受理
第三十二條【起訴審查與受理】
【疑難解析】
111.實踐中,哪些行為屬于立案不當行為的變相表現?
112.飛躍式起訴情形下,上一級法院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如何處理?
113.飛躍式起訴情形下,如果上一級法院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如何救濟?
114.飛躍式起訴情形下,如果上一級法院未在法定期限內立案受理,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如何救濟?
115.對于不接收起訴狀、接收起訴狀后不出具書面憑證,以及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補正起訴內容的,當事人可以向上級法院投訴,上級法院進行處理時應適用何種文件?
116.人民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書,能否籠統(tǒng)以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作出?
第三十三條【復議前置案件起訴的處理】
【疑難解析】
117.新《行政訴訟法》第45條規(guī)定,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里提起的訴訟指的是對原行政行為,還是對復議機關不作為提起的行政訴訟?
118.復議終止情形下,當事人能否依據新《行政訴訟法》第45條的規(guī)定,以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19.逾期不作復議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120.逾期不作決定與不予受理、駁回復議申請有何區(qū)別?不予受理和駁回復議申請是否應歸類于已作出復議決定之列?
第三十四條【同時提起復議與訴訟的處理】
【疑難解析】
121.在現行階段下,有哪些情形屬于行政復議前置程序的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撤回復議申請后起訴的處理】
【疑難解析】
122.在非復議前置情形下,可以起訴的行政相對人一部分申請行政復議,另一部分提起行政訴訟,對此如何處理?
第三十六條【撤訴后再起訴的處理】
【疑難解析】
123.被告改變原行政行為后,原告不撤訴的,如何處理?
第三十七條【未預交案件受理費的處理】

本目錄推薦

掃描二維碼
Copyright ? 讀書網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