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地理志》記載唐代州縣地理建置沿革,多至肅宗之乾元、上元時期,如關內道銀州總序載其沿革至“乾元元年,復為銀州”止,夏州至“乾元元年,復為夏州”止,河南道兗州至“乾元元年,復為兗州”止。偶有一些州縣的記載到代宗永泰、德宗建中、憲宗元和、穆宗長慶、文宗大和開成時期,如關內道鹽州總序敘其沿革至“永泰元年十一月,升為都督府。元和八年,隸夏州”止,宥州至“長慶四年,夏州節(jié)度使李佑復置”止,河南道許州至“長慶三年,廢淀州為郾城縣,屬許州”止,汴州至“建中二年,筑其羅城”止,河南道鄆州平陰縣至“大和六年,并人東阿縣。趙庶洋編*的《研究》以《新唐書·地理志》及其相關文獻作為研究對象,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主要分為五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