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可,男,1974年生,文化部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家委員會委員、文化部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專家,民進浙江省委會文化出版委員會副主任,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副教授,現代公共文化研究基地主任,《公共文化》期刊執(zhí)行主編。曾掛職浙江省文化廳公共文化處副處長。主持文化部、省社科基金等10多項課題,完成《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理論與浙江實踐》等*作、教材10部,發(fā)表論文30余篇。深度參與文化項目的規(guī)劃、評估,提出或設計“杭州1+x標準體系”、“杭州現代公共文化服務4個1模式”、“衢州流動文化標準體系”、“三聯模式”、“文化委托”、“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等地方政策制度和標準規(guī)范,主持多項地方文化事業(yè)“十三五”規(guī)劃編制,參與《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2015—2020年)和省、市、縣(區(qū))多項文化標準制定,被稱為“接地氣”的公共文化制度設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