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9年12月,原名北京大學公法研究中心,2002年10月改為現名。中心下設兩個子研究中心:北京大學法學院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北京大學法學院軟法研究中心。本中心前身為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成立的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憲法教研室,八十年代發(fā)展為憲法與行政法教研室,1981年11月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1985年12月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已故著名比較憲法與行政法學家龔祥瑞教授、已故著名憲法學家亦即現行憲法和港澳基本法起草人之一的肖蔚云教授,是本中心的學術前輩。目前,本中心學術梯隊素質優(yōu)良、結構合理。其中,有我國著名公法學家、現任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行政法“平衡理論”創(chuàng)始人和軟法研究的積極倡導者羅豪才教授;另有中青年學術骨干姜明安(中心主任)、張千帆、王磊、湛中樂、王錫鋅、沈巋、陳端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