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股詢價制下IPO定價相關問題研究》將研究樣本擴展到642個,有效改善了以往研究中由于樣本數量不足可能導致的結論不穩(wěn)健問題。使用傾向值配比(PSM)的實證方法,有效處理了風險投資機構與被投資公司的內生性選擇問題。在配比變量的選擇上,考慮到理論無法給出明確的配比關系,《中國新股詢價制下IPO定價相關問題研究》由簡至繁給出了三類配比變量,使得配比后的研究結果穩(wěn)健。通過實證檢驗得到了新的結論:風險投資支持的公司與無風險投資支持的公司在IPO 抑價率上沒有顯著差異;在擁有風險投資支持的子樣本中,風險投資機構的聲望并不對風險投資參股公司的IPO抑價率產生顯著影響。與此同時,《中國新股詢價制下IPO定價相關問題研究》首次對風險投資參股公司IPO鎖定期解除效應進行了實證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