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律疏議》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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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唐律疏議》提要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一
名例一凡七條
1.笞刑五
2.杖刑五
3.徒刑五
4.流刑三
5.死刑二
6.十惡
7.八議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
名例二凡一十一條
8.諸八議者
9.諸皇太子妃大功以上親
10.諸七品以上之官及官爵得請者
11.諸應議、請、減及九品以上之官,若官品得減者..
12.諸婦人有官品及邑號,犯罪者,各依其品
13.諸五品以上妾,犯非十惡者
14.諸一人兼有議、請、減,各應得減者
15.諸以理去官,與見任同
16.諸無官犯罪,有官事發(fā)
17.諸犯私罪,以官當徒者
18.諸犯十惡、故殺人、反逆緣坐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三
名例三凡一十條
19.諸犯奸、盜、略人及受財而不枉法
20.諸府號、官稱犯父祖名,而冒榮居之
21.諸除名者,官爵悉除,課役從本色
22.諸以官當徒者
23.諸除名者,比徒三年
24.諸犯流應配者,三流俱役一年
25.諸流配人在道會赦,計行程過限者,不得以赦原
26.諸犯死罪非十惡
27.諸犯徒應役而家無兼丁者
28.諸工、樂、雜戶及太常音聲人
館律疏謝注譯卷第四
名例四凡八條
29.諸犯罪已發(fā)及已配而更為罪者,各重其事
30.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犯流罪以下,收贖
31.諸犯罪時雖未老、疾,而事發(fā)時老、疾者,依老、疾論
32.諸彼此俱罪之贓
33.諸以贓入罪,正贓見在者,還官、主
34.諸平贓者,皆據犯處當時物價及上絹估
35.諸略、和誘人,若和同相賣
36.諸會赦,應改正、征收
……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五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六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七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八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九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十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十一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十二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十三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十四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十五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十六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十七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十八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十九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十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十一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十二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十三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十四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十五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十六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十七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十八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二十九
《唐律疏議》注譯卷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