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劍生,浙江省海寧市人,法學博士。曾先后赴美國、日本、英國、葡萄牙、荷蘭、瑞典等國家參加學術會議或者從事學術交流活動?,F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代表性學術著作有:《行政程序法學原理》《行政訴訟法基本理論》《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論》《現代行政法基本理論》;代表性學術論文有:《有關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幾個理論問題探討》(載《中國法學》1998年第2期)、《現代行政程序的成因與功能分析》(載《中國法學》2001年第1期)、《現代行政法基本原則之重構》(載《中國法學》2003年第3期)、《知情權及其保障——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例》(載《中國法學》2008年第4期)、《行政訴訟履行法定職責判決論》(載《中國法學》2011年第1期、《“有錯必究”的界限》(載《中國法學》2013年第2期)、《判決重作具體行政行為》(載《法學研究》1996年第6期)、《行政行為說明理由》(載《法學研究》1998年第3期)、《對違反法定程序的司法審查》(載《法學研究》2009年第2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