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確定性和刑罰靈活性是刑罰的基本特性。刑罰適應性可以消解和克服這兩個基本特性間的緊張關系,因而刑罰適應性既是刑罰的核心特性,也是現(xiàn)代刑事法治社會的核心特性。刑罰適應性概念的提出和證成,對于豐富和發(fā)展刑罰基礎理論、提升刑罰論研究的學術地位和研究深度具有重要的理論建構意義。當前,我國刑罰制度正在逐步適應社會情勢之變遷。在整個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事執(zhí)行活動中,制刑是基礎、量刑是關鍵、行刑是保障。通過深入論證刑罰適應性在制刑、量刑和行刑等三個重要環(huán)節(jié)中的依次實現(xiàn),可以極大提升刑罰適應性研究的實踐品格,同時也標示出刑罰適應性的理念(或理論)所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