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07年斯坦因在敦煌以北漢代烽燧遺址獲得簡牘七百余枚漢簡以來,在敦煌、酒泉、張掖等漢代邊郡的烽燧、古城遺址發(fā)現包括居延舊簡、居延新簡、敦煌漢簡等數萬枚漢代屯戍簡牘,構成我們了解漢代西北邊疆政治經濟文化的重要資料。肩水金關遺址為漢代張掖郡兩都尉(居延都尉、肩水都尉)之一——肩水都尉所轄肩水金關所在地,位于今甘肅省金塔縣北部。在該遺址主要有兩次發(fā)掘獲得漢簡。1930年—1931年西北科學考察團中瑞典人弗克·貝格曼在額濟納河流域發(fā)掘一萬余枚漢簡,俗稱 “居延舊簡”,其中包含肩水金關遺址出土漢簡八百五十余枚,出土地點標記為A32。1972年至1976年,居延考古隊在“居延舊簡”出土地區(qū)再次發(fā)掘,出土一萬九千余枚漢簡,即“居延新簡”,主要包括甲渠候官(破城子)遺址、甲渠塞第四隧和肩水金關遺址三處遺址出土的漢簡。其中肩水金關的發(fā)掘共開探方三十七個,獲得漢簡一萬一千余枚。2011年至2016年,由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現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組織陸續(xù)出版《肩水金關漢簡(1-5卷)》,收錄此次出土的全部簡牘。《肩水金關漢簡(1-5卷)》的陸續(xù)公布極大推動了西北漢簡的研究。目前已有的肩水金關漢簡研究在簡牘編聯綴合、釋文校訂、文字研究、歷譜年代考釋、歷史地理、政治法律軍事經濟等制度、社會思想文化等方面進行了廣泛研究。肩水金關漢簡數量大,資料豐富,內容廣泛,在資料利用上還有很大的發(fā)掘潛力。特別是肩水金關遺址作為重要的關卡,在當時額濟納流域邊塞上具特殊地位。出土資料表明,肩水金關遺址“兼有關卡、斥候、驛廄等多種職能”,并緊鄰肩水候官。肩水金關中過關文書如過關傳、致籍、符等資料豐富,對研究漢代關隘管理制度具得天獨厚的優(yōu)勢。而這方面的問題又相當復雜,還有很多問題沒有達成共識。2015年底我入吉林大學古籍所博士后流動站,當時正值《肩水金關漢簡》已出版四卷,第五卷即將出版之時。結合自己的知識結構背景,我選定“肩水金關漢簡(1-5卷)法律資料輯錄”為題開展研究,2017年獲中國博士后基金面上資助。本書是入站以來在做博士后選題研究的同時,在以下三個方面略有心得的幾篇習作結集。第一章為第一部分,肩水金關漢簡校釋研究。 《肩水金關漢簡(1-5卷)》圖版清晰,與原簡保持等比例,為簡牘編綴、校釋提供了良好條件。簡牘編綴、校釋是進一步研究的基礎,非常重要。姚磊等人取得了很多成果,郭偉濤的《肩水金關漢簡綴合一覽表》為本書寫作提供了很大便利。本人在此方面的幾篇短文僅是一丁點偶得而已。第二至四章為第二部分,肩水金關漢簡關隘通行管理制度研究。 已有的利用漢簡的關隘管理制度研究,主要是結合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津關令》、《奏讞書》案例,以及西北漢簡中有關肩水金關、玉門關的內容,在關吏職官、出入憑證制度、特定人員物資過關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其中過關憑證制度研究,主要是從力圖辨析傳、致、符等各種憑證的差別和適用范圍角度入手。但多年來過關憑證制度雖是簡牘研究的熱點問題,但一直持議眾多,莫衷一是。在肩水金關過關制度研究上,我的思路經歷了一個轉變過程。一開始我也是力圖辨析各種過關憑證的差別和適用范圍。但研讀過程中發(fā)現過關憑證并不是割裂存在的幾種憑證,而是和關隘管理實際運行密不可分,憑證的種類、特點和使用范圍是出于關隘對各類人員物資管理需要而設置的。同時,過關憑證制度也體現出關隘管理和其他管制制度如人口、馬匹、物資等管制制度的密切配合。此外,對過關憑證的數據統計、合校上計等體現出漢代行政管理體系的細致嚴密性。因此,過關憑證的研究必須放在關隘管理的實際運行環(huán)節(jié),放在關隘管理和各項流通管制的整體視野中來進行考察。這一研究思路的調整,應該對理清包括過關憑證制度在內的漢代關隘管理制度研究具一定意義。只是由于我認識到這一點時間不長,能力有限,書中只大體展現了這一思路,在具體論證方面還有很多缺陷。本部分內容分布為,第二章,關隘通行管理環(huán)節(jié)研究,主要闡釋以過關憑證為媒介的關隘管理實施的三個環(huán)節(jié)構成,以及關隘管理運行環(huán)節(jié)中關隘管理和其他管制制度之間的關系。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在對通行管理環(huán)節(jié)研究基礎上,分別對過關憑證“致”和“過關符”的專題考察。第五章為第三部分,簡牘中法律資料研究。 包括三篇論文,涉及肩水金關漢簡,也涉及其他漢簡和部分秦簡內容。分別是對漢簡中緝捕逃亡的“命”制度研究,漢簡所見吏卒逃亡案件舉劾時限研究,秦漢奴隸交易風險問題研究。豐富的出土資料為當代學者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機遇,但學力有限讓我深感慚愧,錯誤和紕漏之處肯定很多,敬請批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