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一、研究對象
(一)中國古代法官的產生和發(fā)展
(二)中國古代法官的界定
二、研究方法
(一)比較研究的方法
(二)歷史文獻和歷史研究的方法
三、本書結構
第一章 中國古代法官及其審判之比較
一、中西古代法官及其審判比較
(一)法律至上與皇權至上
(二)民眾審判制度與會審制度
二、古今法官及其審判比較
(一)法官獨立與法官附屬
(二)法院獨立與法院附屬或缺位
(三)獨立的司法權與司法附屬行政
(四)法治環(huán)境與人治環(huán)境
(五)司法公正與“息訟”“無訟”
(六)法官保障制度與法官職業(yè)的不穩(wěn)定性
三、中國古代法官及其審判活動的特征
第二章 中國古代法官的遴選與懲戒
一、中國古代法官的選任制度
(一)中國古代法官選任的歷史發(fā)展
(二)中國古代法官選任的方式
(三)中國古代法官選任的條件
(四)中國古代法官選任制度的啟示
二、中國古代法官的考核制度
三、中國古代法官的責任制度
第三章 中國古代法官裁判的道德依據
一、中國古代各家道德學說
(一)儒家的道德學說
(二)墨家的道德學說
(三)道家的道德學說
(四)法家學派的道德學說
(五)其他學派的道德學說
二、中國古代道德觀念對法官裁判的影響
(一)天、天命觀念
(二)德、禮觀念
(三)“孝”觀念
(四)“忠”觀念
(五)公、公義觀念
(六)情理的影響
三、作為裁判依據的禮法沖突及其道德背景分析
(一)“三綱五常”原則上的沖突
(二)法律制度上的沖突
(三)司法實踐中的沖突
四、中國古代法官依德裁判的啟示
第四章 中國古代法官的司法推理
一、法律推理與司法推理
二、中國古代法官司法推理的方式
(一)演繹推理的方式
(二)歸納推理的方式
(三)類比推理的方式
(四)辨證推理的方式
三、中國古代法官司法推理的局限性
(一)“無法司法”的現象大量存在
(二)忽視法律程序的風氣比較嚴重
(三)迷信色彩沒有完全消退
四、中國古代法官推理的啟示
(一)彭宇案件的邏輯后遺癥
(二)許云鶴案件的邏輯后遺癥
第五章 中國古代法官的疑案處理
一、中國古代法官疑案處理的原則
(一)“疑則從赦”的原則
(二)“疑則從輕”的原則
(三)“疑則從議”的原則
二、中國古代法官疑案處理的司法實踐
三、中國古代法官疑案處理的特征
(一)法官受到許多法外因素的影響
(二)法官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三)法官具有一定的獨立審判權或者自由裁量權
四、中國古代法官疑案處理的借鑒意義
第六章 中國古代法官的判詞
一、判詞的內涵與形式
二、中國古代不同歷史時期的判詞
(一)先秦至晉時期的判詞
(二)唐宋時期的判詞
(三)明清時期的判詞
三、中國古代法官判詞的特征
(一)判詞中法律依據缺失
(二)情理法交融
(三)文學色彩濃厚
四、中國古代法官判詞的反思和啟示
主要參考文獻
附錄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