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曾經寫道:“法治應當包含兩層意思:已制定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蔽覈幱诜ㄖ谓ㄔO的歷史進程之中。在此過程中,如何一方面讓已制定的法律獲得普遍服從,另一方面又讓大家所服從的法律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就需要在法治的形而上、形而下層面都有所把握和設計,這樣才能最終形成良法之治、裨益法治完善。圍繞良法善治兩個層面的諸多相關因素,本書從邏輯詮釋、理論探討、教育思索、制度辨析四個方面展開論述。第一個部分從邏輯思維的視角觀察良法善治的現(xiàn)實運作,第二個部分則從濫觴處對良法之治中的思想觀念進行正本清源,第三個部分力求在法學教育、人才培養(yǎng)過程中讓良法善治更接地氣,第四個部分則從良法善治里新舊事物的碰撞中反思既有制度、設計未來制度。貫穿始終的,既有部門法的案例,又有法制史中的傳統(tǒng);既有古代和現(xiàn)代的中國問題,也有外國的困擾。對不同國度、不同時代的民眾、社會對于良法善治之理解和運用的觀察、思考,也許能為人們尋找良法善治拋磚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