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建筑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冊唐式建筑(以下簡稱本冊定額)包括石作工程、砌體工 程、地面工程、屋面工程、木構件、鋪作工程、木裝修、金屬構件、彩畫工程及腳手架工程共10章993個 子目。 二、本冊定額適用于以唐式建筑為主,按傳統(tǒng)工藝、工程做法和質量要求進行施工的古建筑修繕工 程、保護性異地遷建工程、局部復建工程。 三、本冊定額是依據唐式建筑的有關文獻、技術資料、施工驗收規(guī)范,結合近年古建筑修繕工程實踐 編制的。 四、本冊定額建筑垃圾外運按《房屋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TY 01 - 41 - 2018相應項目及相關規(guī)定 執(zhí)行。在施工現場外集中加工的磚件、石制品、木構件回運到施工現場所需的運輸費用按第三冊《明、 清官式建筑》第九章“場外運輸”相應項目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本冊定額所列的材料用量只列出了主要材料消耗量,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包含在其他 材料費中,定額子目中凡列出其他材料費的按材料費的百分比計算,未列出其他材料費的按相應人工費 的百分比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