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高偉,英國知名的法社會學專家,現(xiàn)為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榮退教授,曾獲得英國倫敦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和諾丁漢大學哲學博士學位。麥教授曾任英國伯明瀚大學高級導師和講師(1981-1987),美國紐約大學W. E. Meyer講座教授(1984-1985),華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1988-1989)、教授(1989-2005)、院長(1993-2001),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教授(2001-2004),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主任(2004-2008)、首任院長(2008-2011)等職。其教學與科研興趣包括刑事司法、刑事程序、證據(jù)學、警察學、法律援助、司法公正、陪審團制度、訴辯交易和法制史。麥教授在英國、美國、土耳其、中國等國家開展了刑事司法、協(xié)商式司法、刑事辯護律師的辯護工作、審前程序與起訴程序、認罪口供、土耳其人權、陪審團審判等方面的實證研究。出版了《中國刑事司法之實證研究》《法律研究的方法》《陪審制度與訴辯交易》《英國刑事司法程序》《起訴的案件》等20余部英文著作;在《刑事法評論》《英國法與社會期刊》《現(xiàn)代法律評論》《英國犯罪學期刊》等刊物發(fā)表了英文學術論文約200篇。麥高偉教授已有三部著作在我國大陸翻譯出版:《英國刑事司法程序》《陪審制度與訴辯交易》和《法律研究的方法》。 路加?馬什,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兼人權與公義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從事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人權保護、模擬法庭、庭審辯護等方面的教學與科研工作。馬什教授曾在英國知名律師事務所工作,擔任刑事案件的出庭辯護律師。先后獲得倫敦國王學院法學學士、諾森比亞大學法學碩士、牛津大學國際人權法碩士。曾于2015年獲得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突出教研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英國諾丁漢大學、劍橋大學和牛津大學等高校的訪問學者。 譯者簡介:付欣,法學博士,1971年8月生,西北政法大學講師,曾任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副研究員。1994年畢業(yè)于蘭州大學外語系,2001年獲法國艾克斯-馬賽法律、經(jīng)濟與科技大學歐盟商法碩士,2002-2005年師從本書作者麥高偉教授等人,獲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博士學位。主要研究方向為:刑事司法、法律實證研究、歐盟商法、人權法和公眾參與。先后在我國大陸、美國、馬來西亞等國家以及香港和臺灣等地區(qū)發(fā)表了死刑復核、人民監(jiān)督員制度、刑事司法、證人和被害人保護等方面的論文10余篇,出版了《歐洲勞動法》《公眾參與的理論與實踐》《歐盟勞動法(第2版)》《法學院:19世紀50年代到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法學教育》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