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價:¥19.00
作 者: | 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 | 中國法制出版社 |
叢編項: | |
標 簽: | 暫缺 |
ISBN: | 9787521600032 | 出版時間: | 2019-03-01 | 包裝: | 平裝 |
開本: | 32開 | 頁數(shù): | 180 | 字數(shù):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適用范圍】
案例1形為勞務合同關系、實為勞動合同關系的認定
案例2事實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
案例3勞動者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的衛(wèi)生設施內發(fā)生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
案例4如何認定勞動者是否遵守了勞動紀律和職業(yè)道德
第四條【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
案例5用人單位不得利用規(guī)章制度限制勞動者的合法休假權利
第五條【國家發(fā)展勞動事業(yè)】
第六條【國家的倡導、鼓勵和獎勵政策】
第七條【工會的組織和權利】
第八條【勞動者參與民主管理和平等協(xié)商】
第九條【勞動行政部門設置】
第二章促進就業(yè)
第十條【國家促進就業(yè)政策】
第十一條【地方政府促進就業(yè)措施】
第十二條【就業(yè)平等原則】
第十三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yè)權利】
案例6女職工享有平等的就業(yè)權
第十四條【特殊就業(yè)群體的就業(yè)保護】
第十五條【使用童工的禁止】
案例7未成年人兼職打工過程中受到損害如何求償
第三章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的概念】
案例8未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依據(jù)社會常理及相關證據(jù)認定
勞動關系是否現(xiàn)實存在
案例9要約函、聘書等本身并不當然等同于勞動合同
案例10勞動者持有的勞動合同未蓋單位公章不影響合同內容的真實性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的原則】
案例11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經(jīng)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
第十八條【無效勞動合同】
案例12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屬于無效合同
案例13欺詐訂立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的形式和內容】
案例14缺少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合同不是勞動合同,用
人單位應當承擔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的期限】
案例15事實勞動關系存續(xù)10年以上滿足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條款】
案例16未明確約定試用期的視為直接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中保守商業(yè)秘密之約定】
案例17違反競業(yè)禁止條款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案例18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有義務辦理檔案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
案例19勞動者主動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沒有法律義務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第二十五條【過失性辭退】
案例20職工嚴重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21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制度,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案例2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應證明勞動者確實存在違反制度的事實
案例23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單位以公告形式辭退勞動者仍需遵守嚴格程序
第二十六條【非過失性辭退】
案例24用人單位等級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不等同于
“不能勝任工作”
案例25用人單位不得濫用“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規(guī)定任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經(jīng)濟性裁員】
案例26企業(yè)經(jīng)濟性裁員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
案例27解除勞動合同進行經(jīng)濟補償?shù)姆ǘㄇ樾?/p>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案例28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能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
合同
案例29用人單位因女職工懷孕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
擔責任
第三十條【工會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監(jiān)督權】
第三十一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30表達離職意愿不等于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
合同
第三十二條【勞動者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案例31如何認定用人單位未“提供勞動條件”
第三十三條【集體合同的內容和簽訂程序】
第三十四條【集體合同的審查】
第三十五條【集體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標準工作時間】
第三十七條【計件工作時間】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的周休日】
第三十九條【其他工時制度】
第四十條【法定休假節(jié)日】
第四十一條【延長工作時間】
第四十二條【特殊情況下的延長工作時間】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的禁止】
第四十四條【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支付】
案例32休息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的認定
第四十五條【年休假制度】
案例33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休年假應予以補償
第五章工資
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基本原則】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自主確定工資分配】
第四十八條【最低工資保障】
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因素】
第五十條【工資支付形式和不得克扣、拖欠工資】
案例34惡意欠薪的法律后果
第五十一條【法定休假日等的工資支付】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wèi)生
第五十二條【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的建立】
第五十三條【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勞動保護義務】
第五十五條【特種作業(yè)的上崗要求】
第五十六條【勞動者在安全生產(chǎn)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七條【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統(tǒng)計、報告、處理】
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五十八條【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
第五十九條【女職工禁忌勞動的范圍】
第六十條【女職工經(jīng)期的保護】
第六十一條【女職工孕期的保護】
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產(chǎn)期的保護】
案例35女職工生育享受產(chǎn)假的特殊法律規(guī)定
第六十三條【女職工哺乳期的保護】
第六十四條【未成年工禁忌勞動的范圍】
第六十五條【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檢查】
第八章職業(yè)培訓
第六十六條【國家發(fā)展職業(yè)培訓事業(yè)】
第六十七條【各級政府的職責】
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的義務】
案例36用人單位收取員工培訓費違法,應當退還
第六十九條【職業(yè)技能資格】
第九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條【社會保險制度】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
第七十三條【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第七十五條【補充保險和個人儲蓄保險】
第七十六條【職工福利】
第十章勞動爭議
第七十七條【勞動爭議的解決途徑】
案例37勞動爭議雙方協(xié)商達成的協(xié)議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
受法律保護
第七十八條【勞動爭議的處理原則】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和訴訟的相互關系】
案例38勞動仲裁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法定前置程序
第八十條【勞動爭議的調解】
第八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組成】
第八十二條【勞動爭議仲裁的程序】
案例39申請仲裁超過法定期限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八十三條【仲裁裁決的效力】
案例40未在法定期限提起訴訟,仲裁裁決發(fā)生效力
案例41未在法定期限提起訴訟,法院不予受理
第八十四條【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
案例42職工個人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的標準
第十一章監(jiān)督檢查
第八十五條【勞動行政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八十六條【勞動監(jiān)察機構的監(jiān)察程序】
第八十七條【政府有關部門的監(jiān)察】
第八十八條【工會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
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勞動規(guī)章制度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條【違法延長工時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侵權的民事責任】
第九十二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三條【強令勞動者違章作業(yè)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四條【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成年工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五條【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六條【侵犯勞動者人身自由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七條【訂立無效合同的民事責任】
第九十八條【違法解除或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九條【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者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一條【阻撓監(jiān)督檢查、打擊報復舉報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二條【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密約定的民事責任】
案例43用人單位應當舉證證明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以及由此帶來的經(jīng)濟損失
第一百零三條【勞動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瀆職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四條【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五條【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處罰效力】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一百零六條【省級人民政府實施步驟的制定和備案】
第一百零七條【施行時間】
附錄1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018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2年1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2008年9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6年8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10年9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2013年1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2014年6月18日)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2012年4月28日)
附錄2
勞動爭議處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