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3年,我國淮安在未接觸到DRGs的情況下依據本地情況,融合了總額預算管理和按病種付費,建立了總額控制下的按病種(病組)結算方式,又稱點數法。目前,已有近40個城市使用這一付費方式。這一支付方式又被稱為中國原生的DRGs系統。按病種(病組)分值結算,通過病種分值表中各病種(組)的分值(權重)表示不同病種治療時的資源消耗情況,各醫(yī)療機構通過提供服務、按所接診病人的病種情況積累分值。地區(qū)住院醫(yī)保預算總額作為硬性預算約束,年末依據區(qū)域內各個醫(yī)療機構提供服務的分值總額確定分值單價,最終確定各個醫(yī)療機構的結算額。非常類似計劃經濟時期農村的“工分制”。按病種分值結算是與DRGs一樣的一個住院病人的分組系統(PCS),但是并非嚴格意義的DRGs支付系統。因為它不符合歐美經典DRGs系統所需滿足的一系列統計學指標(組內和組間差異的指標)。只能說是一個類似DRGs的住院病人分類系統。優(yōu)點非常突出,簡單易操作,對基礎條件的要求遠低于DRGs(病案、信息系統、經辦管理能力、醫(yī)院的配合程度等),醫(yī)保機構主導,醫(yī)保信息系統健全就可實施。當然,問題也同樣突出,病種組內費用差異大,DRGs下的輕病收治、高靠分組等問題在這一方式下進一步放大,管理要求高。實踐中,由于效果顯著,備受各方關注。但目前相關研究較少,主要為醫(yī)保部門從業(yè)人員的定性自評研究。對病種(組)分值結算的理論探討、關鍵機制設置和評估研究都尚處空白。因此,本書以這一支付方式為研究對象,梳理其發(fā)展歷史和特定背景,歸納其基本政策和實踐做法,評價效果和問題,探討內在機制,并在梳理和學習國內外DRGs的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提出進一步完善的思路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