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一 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何以成立
二 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研究方法
三 研究內容: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有什么
第一章 元代戲劇中的訴訟參與人及其體現(xiàn)的法律文化
一 元代戲劇中的“法官”
(一)第一類法官:行政官員
(二)第二類法官:胥吏
二 元代戲劇中的法官文化
(一)清官的概念及清官一詞的產生
(二)清官文化的本質是什么
(三)元代戲劇對我國法官文化的發(fā)展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
三 元代戲劇中的原被告、受害人及其對清官文化的襯托
(一)原告和受害人:平民形象
(二)元代戲劇中的被告:豪強和劣紳
第二章 元代戲劇中的訴訟程序文化
一 案件的啟動:訴狀的代書與呈遞
二 訴訟程序的展開
(一)告、訴
(二)審理
三 訴訟程序的終結:判決和執(zhí)行
四 一種法律程序文化的總結:元雜劇中法官的判決邏輯
(一)適用道德和儒家經典是元代戲劇創(chuàng)作者的法制理想圖景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確定案件事實的規(guī)則
第三章 元代戲劇中的制度文化(一):程序法律制度
一 元代戲劇體現(xiàn)的程序制度
(一)和解、調解制度
(二)代理制度
(三)管轄制度
(四)司法官員專職化及合議制度
(五)案件復核制度
(六)死刑刑前見面制度
(七)回避制度
(八)有罪推定制度
二 作為重要訴訟制度的監(jiān)察制度
第四章 元代戲劇中的制度文化(二):實體法律制度
一 刑罰執(zhí)行中的特殊制度
(一)民事賠償制度
(二)赦免制度
二 繼承制度
(一)戶絕女的繼承權
(二)妻與幼子的繼承權
三 家庭制度
四 婚姻制度
(一)婚姻制度的類型
(二)婚娶的基本程序
(三)再婚的限制
(四)婚姻關系的解除
五 民間借貸制度
六 責任追究制度
結語:文明之花,惡毒之果?
一 元代的立法文明
二 文明之花,惡毒之果,如何產生?
參考文獻
附錄一 包拯傳
附錄二 本書涉及的主要公案劇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