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年代以降,“福利混和經濟”及“文化多元主義”等概念興起,不僅為政府在輸送社會服務的過程中提供更多選擇的可能,也同時造就了市民社會、市場機制與國家功能交互運作,互補不足的現象。其結果,市場彈性、有效率,與多元化的特性補充了政府社會福利部門科層化的缺點;而政府部門投入的社會福利資源及經費也讓市場運作更加活絡;尤有甚者,第三部門的力量更間接促成了「市民社會」的形成,讓身處邊緣的少數/弱勢群體能夠借由福利的輸送過程參與社會實踐,形塑多元價值。而此類趨勢對少數民族地區(qū)的社會發(fā)展更形重要。建立“政府—市場—第三部門”的合作機制,讓民族政策不僅能夠提供少數民族適當的政治、法律地位保障,也同時得以剌激少數民族地區(qū)的經濟生產力,讓經濟基礎相對薄弱的少數民族增加社會福利的需求總量,并進一步提升社會服務業(yè)的水平。同時,借由第三部資源的引入,除了讓政府能夠更完善地提供符合少數民族需要的社會服務之外,也能夠能夠擺脫「社會救助」式的福利提供,鼓勵少數民族主動參與社會,為主流社會的運作注入更多元的觀點與價值。在此脈絡下,本書擬以內蒙古自治區(qū)首府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近幾年推行的“公益創(chuàng)投”與“三社聯動”政策為主要討論對象,并以內蒙古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社會工作學系的學生所參與的十個社區(qū)實踐案例為素材,探析“福利混和經濟”與“文化多元主義”在少數民族地區(qū)發(fā)展的可能路徑,并借此進一步從十個社區(qū)養(yǎng)老服務的案例中想像少數民族地區(qū)“公民社會”的可能樣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