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士多德說:“人是社會的動物?!弊鳛樯鐣游?,在社會生活中人必須經常進行論證。證成、反駁和說服是論證的三大目標,而說服是論證的目標。亞里士多德認為,說服有三種工具:理性(logos)、情感(pathos)和道德(ethos)。邏輯學家給出了評價論證好壞的標準,認為只有建立在好論證之基礎上的主張或行動才是合乎理性的。自亞里士多德提出詞項邏輯以來,邏輯學家曾提出了眾多邏輯類型。萊布尼茨夢想導致了符號邏輯的產生,追求普遍性和必然性曾一度成為邏輯學家們的目標。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給數(shù)理邏輯學家們一個沉重打擊,現(xiàn)實生活對數(shù)理邏輯學家們的理想提出了挑戰(zhàn),非形式邏輯學家群體應運而生。將這一歷史脈絡體現(xiàn)在當代邏輯學導論教科書之中,把傳統(tǒng)邏輯與現(xiàn)代邏輯、形式邏輯與非形式邏輯、演繹邏輯與歸納邏輯有機整合在一起,正是本書的基本宗旨。本書為《邏輯學導論》第二版,是在結合幾年來的教學實踐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加以大幅修改而成,添加了大量客觀練習題,并可通過超星爾雅平臺和學銀在線慕課《邏輯學導論》進行同步學習。本書適合哲學專業(yè)、邏輯學專業(yè)及其他專業(yè)作為專業(yè)基礎課教材使用,也適合作為全校性通識課的“邏輯學概論”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