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龍(1977—),山東沂南人,法學博士,現(xiàn)為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入選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1995—1999年于煙臺師范學院獲教育學士學位,1999—2001年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第二學士學位,2004—2006年于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2006—2009年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民商法學博士學位。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美國艾奧瓦華大學法學院(University of Iowa College of Law)訪問學者。兼任天津市法學會應用法學分會常務理事、天津市法學會民法學分會副秘書長、天津師范大學法律顧問、民商法應用研究中心研究員,天津法官學院兼職教授、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專家咨詢委員、天津市“七五”普法講師團成員,天津市西青區(qū)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任法官數(shù)年。研究方向為民法學,側(cè)重侵權責任法、物權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