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主題是剖析社會制度運行的內在結構,特別是構成真實世界之“制度性事實”的主觀要件,如個人觀念、社會信念、宗教信仰等因素,如何影響社會制度的形成、發(fā)展和變遷。就目前主流經濟學界的狀況來說,大多數學者們的研究往往流于形式化的技術處理,即認為所謂“制度”不過就是減少交易費用的工具而已。然而現實情況并非如此,這造成了經濟學制度分析理論和實際的嚴重脫節(jié)。譬如說,經濟學家構建模型和實證檢驗“優(yōu)的”制度,但是現實世界許多社會長期存在著“無效率的制度”,這又如何解釋?又譬如,經濟學家說能夠存在的制度必然是降低交易費用的,但現實中大量制度不僅沒有降低交易費用反而增加了交易費用。本書的主要觀點是“制度”是一個社會化的過程,而非是某個優(yōu)化模型的工具變量。研究真實世界的社會制度必須擺脫那種“資源配置優(yōu)化”的固有思維,回歸到亞當·斯密意義上的“交易的經濟學”立場上,分析制度性事實下各個構成要件——行為主體、行為主體的行動模式、行為主體的主觀特征——的基本性質。其中,又以行為主體的主觀特征為重要,因為這是構成不同社會制度模式的核心特征,也是解釋制度變遷的關鍵。本書的內容圍繞制度的界定及其分框架展開,具體來說可分為三部分:(1)社會制度分析的一般理論框架,在這一部分筆者對制度作出了不同于主流學界的一個分析式定義;(2)產權制度的定性研究,第二部分主要是具體案例的分析,即應用第一部分所界定的制度概念來具體解釋中國和歐洲社會的產權制度的相同與差異之處;(3)制度與觀念的協(xié)同演化,在本書的第三部分將具體來分析制度的主觀要件如何影響歷史上重要的制度變遷過程,包括中世紀經濟觀念之轉變、近代經濟模式(資本主義制度)的興起、中國傳統(tǒng)社會制度內卷式的發(fā)展三個領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