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體與社會》如同標題明確呈現(xiàn)的那樣,本書*鮮明的特征莫過于它采取了二元對立的結構、圍繞著“共同體”(Gemeinschaft)與“社會”(Gesellschaft)這對彼此相對的概念展開討論。本書的主體部分由三卷組成,依次是“關于主要概念的一般規(guī)定”(共同體的理論與社會的理論)、“本質意志與抉擇意志” 、“自然法的社會學基礎” ,它們分別從三個方面揭示了“共同體”與“社會”之間對立的意涵:*卷在社會學的層面上刻畫了兩種人類結合的關系形態(tài)以及它們各自形成的共同生活秩序;第二卷從心理學的角度解釋了對應上述兩種共同生活類型的個體心理事實與原理;第三卷則透過法學和政治哲學的視野解讀了兩種關系類型背后的規(guī)范以及共同生活的法權基礎,其中又包含了雙重的自然法脈絡:*重是私法層面的“共同體”或“社會”內部的人與人(“人法”)、人與財產(“物權法”)之關系的諸規(guī)范;第二重則是公法層面的、作為整體的共同體與社會為了維持自身所形成的法權秩序(“公社”與“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