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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司法案例與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全書(含文書范本 2021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全書(含文書范本 2021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全書(含文書范本 2021年版)

定 價:¥106.00

作 者: 中國法制出版社 著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暫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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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21616026 出版時間: 2021-03-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shù): 772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本書涵蓋刑事訴訟相關常用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文件、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司法解釋及相關示范文本,書中收錄文件均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及部委經(jīng)過清理修改后的現(xiàn)行有效標準文本,方便讀者及時掌握*新法律文件。全書法律文件按照緊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時間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集中對某一類問題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點法律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全書重點法律文件附加條文主旨,指引讀者快速找到目標條文,了解條文規(guī)定的主要內(nèi)容。本書重在全面收錄法律文件,同時為確保內(nèi)容準確,所有文件無注釋加工內(nèi)容。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yè)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guī)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guī)的權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生、大學本科、??品▽W教科書;5、法律工具書;6、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guī)的普及性讀物。7、法律、法規(guī)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出版物。 中國法制出版社以法律法規(guī)為立社之本,長期與各機關單位密切合作,法規(guī)資源權威,編輯團隊專業(yè),是讀者的不*之選!

圖書目錄

總目錄
一、綜合(1)
二、管轄與回避(305)
1管轄(305)
2回避(312)
3案件移送(315)
三、辯護與代理(324)
1律師執(zhí)業(yè)(324)
2法律援助(348)
四、證據(jù)(365)
1鑒定(365)
2其他(394)
五、強制措施(429)
1綜合(429)
2拘留、逮捕(438)
3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39)
4羈押期限(443)
六、立案偵查(457)
1立案追訴標準(457)
2立案登記與監(jiān)督(493)
3涉案財物處理(500)
七、附帶民事訴訟(517)
八、提起公訴(522)
九、審判組織(564)
1人民陪審員(564)
2合議庭(571)
3巡回法庭(573)
4審判委員會(574)
十、第一審、第二審程序(580)
1公開審判(580)
2裁判文書規(guī)范(584)
3審理(586)
4量刑(597)
十一、死刑復核程序(608)
十二、審判監(jiān)督程序(614)
十三、執(zhí)行程序(625)
1主刑(625)
2附加刑(638)
3監(jiān)外執(zhí)行(640)
4減刑、假釋(663)
十四、特別程序與刑事司法協(xié)助(676)
1特別程序(676)
2刑事司法協(xié)助(718)
十五、刑事司法賠償(728)
目錄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2018年10月26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
(2019年12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2021年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2012年12月26日)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
(2020年7月20日)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guī)定
(2005年12月27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辦理經(jīng)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
(2017年11月24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
(2007年1月15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fā)《人民檢察院監(jiān)獄檢察辦法》、《人民檢察院看守所檢察辦法》、《人民檢察院勞教檢察辦法》和《人民檢察院監(jiān)外執(zhí)行檢察辦法》的通知
(2008年3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
(2010年2月8日)
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zhí)行職務規(guī)則
(2015年6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fā)《關于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2016年7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fā)《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
(2012年5月10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fā)《人民檢察院案件流程監(jiān)控工作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
(2016年7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
(2019年1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9年2月28日)
應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安全生產(chǎn)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
(2019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wǎng)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9年7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
(2019年10月11日)
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監(jiān)督管理辦法
(2020年5月11日)
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嚴懲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通知
(2019年10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跨省異地執(zhí)行刑罰的黑惡勢力罪犯坦白檢舉構成自首立功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9年10月21日)
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工作規(guī)則
(2020年7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犯罪懲治工作的意見
(2021年3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020年1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
(2018年3月2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2018年10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2018年10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021年1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2012年10月26日)
請示答復
公安部關于正確執(zhí)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九十九條的批復
(2008年10月22日)
指導案例
1陳力等八人侵犯著作權案
2琚某忠盜竊案
3林某彬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
組織案
4金某某受賄案
5張某受賄,郭某行賄、職務侵占、詐騙案
文書范本
1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2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二、管轄與回避
1管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國家安全機關行使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zhí)行逮捕的職權的決定
(1983年9月2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保衛(wèi)部門對軍隊內(nèi)部發(fā)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zhí)行逮捕的職權的決定
(1993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對服刑罪犯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期間在異地又犯罪應由何地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問題的批復
(1998年1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旅客列車上發(fā)生的刑事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
(2001年8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海上發(fā)生的違法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7年9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直屬分局辦理經(jīng)濟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通知
(2009年11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信用卡詐騙犯罪管轄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1年8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范圍的若干規(guī)定
(2012年7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關于外國人犯罪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
(2013年1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監(jiān)獄辦理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規(guī)定
(2014年8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9年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海警局關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020年2月20日)
2回避
檢察人員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暫行辦法
(2000年7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關于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職業(yè)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zhí)行人員實行任職回避的規(guī)定》的通知
(2020年4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執(zhí)行回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2011年6月10日)
3案件移送
行政執(zhí)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guī)定
(2020年8月7日)
公安機關受理行政執(zhí)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規(guī)定
(2016年6月16日)
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執(zhí)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guī)定
(2001年12月3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jīng)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監(jiān)察部關于在行政執(zhí)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
(2006年1月26日)
指導案例
黃某某等人重大責任事故、謊報安全事故案
文書范本
回避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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