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統一規(guī)劃、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點推進”原則,制定了與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釋,于2021年1月1日與民法典同步施行。第一件是關于適用民法典時間效力的司法解釋。第二件是關于適用民法典擔保制度的司法解釋。另外五件分別涉及物權、婚姻家庭、繼承、建工合同、勞動爭議等方面。按照清晰、簡明、針對性強的原則,在廢止原有眾多司法解釋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的新精神,新修改制定為5件相應司法解釋。比如,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家庭文明建設,樹立優(yōu)良家風,在廢止原7件有關司法解釋基礎上,分別制定了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和適用民法典繼承編等2件司法解釋。其中,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依照民法典的規(guī)定對親子關系確認和否認之訴作了相應完善。再比如,為強化民生司法保障、維護和諧勞動關系、維護建筑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在廢止原7件有關司法解釋的基礎上,分別制定了勞動爭議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2件司法解釋。還比如,物權編司法解釋,相應增加了民法典物權編規(guī)定的“居住權”等新型用益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