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講述了從拿破侖時代的舊“德意志民族神圣羅馬帝國”崩潰至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爆發(fā),逾一個世紀的德國公法學歷史。德國作為公法歷史傳統(tǒng)悠久的國家,其公法的發(fā)展起伏跌宕,諸如維也納會議、德意志各邦國的憲法運動、1848—1849年革命、二次復辟、北德意志邦聯(lián)以及1871年德意志帝國的成立,都在這段歷史時期內接連上演。而該時期也成為了德國公法史上重大的轉捩點。米歇爾施托萊斯教授作為該領域的權威,以嚴謹?shù)闹问?、治學精神,在本書中對1800至1914年間活躍的眾多學者、政治家以及公法學界內部的學術爭鳴,做出了執(zhí)中的評判,并對君主制原則、主權、大臣責任制、法治國等公法核心概念進行了清晰細致的梳理。一般我們會認為,法律是嚴肅莊重的,但是,一部法律的誕生并不僅依靠成文時法學家學究式的嚴謹,事實上它和壓迫、反抗、革命以及論戰(zhàn)這樣的充滿張力、對抗的事件是密不可分的。甚至可以說,每一個法條都是抗爭或者妥協(xié)、拉鋸的結果,只是那一批法學家們在下筆時保持了自身頭腦的清明,洗凈了其歷史背景所飽含激情的部分,而這一部分正是本書力圖向讀者還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