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檔案館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范圍,是本市集中管理檔案的文化事業(yè)單位,機構級別為相當于正局級。主要職責(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方針、政策。(二)接收、保管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xié)及局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群眾團體、國有企業(yè)永久保存的檔案資料和上海舊政權及社會組織的檔案資料。(三)征集散存在社會上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珍貴檔案資料。(四)對館藏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和鑒定,編制檢索工具。(五)開發(fā)檔案信息資源,為黨和政府及社會各方面提供檔案利用服務。(六)承擔政府公開信息的集中查閱工作。(七)承擔檔案史料的編研工作,組織開展學術交流活動。(八)運用檔案資源,開展檔案宣傳工作和各類社會教育活動。(九)研究并采用科學方法,對檔案實施有效保護,保證檔案實體的絕對安全。(十)運用現(xiàn)代化技術手段,開展檔案信息化建設。(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徐未晚,現(xiàn)任上海市檔案局局長、上海市檔案館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