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寫作本書的初衷,是通過梳理二十年來商標行政訴訟的判決,引發(fā)讀者的思考。本書中的一些案例,雖然不一定代表主流觀點,但作為個案例外,也不能被忽視。 “怕上火喝王老吉”可以注冊,“怕上火喝加多寶”為什么不能注冊? “國酒五糧液”適用“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被禁止注冊,“國酒茅臺”被禁止注冊的理由為什么是“其他不良影響”? “年份原漿”也是白酒品牌?作為消費者會認為這是牌子還是會認為這是“有一定年份的原漿酒”? “紅底高跟鞋”單一顏色商標也獲準注冊了,為什么可以這樣? 本書共十章,圍繞商標行政訴訟的重點法條展開。第*章“我國商標制度概述”,第二章“誠實信用原則”,第三章“商標的顯著特征”,第四章“商標禁止注冊的絕對條款”,第五章“在先權利條款”,第六章“近似商標”,第七章“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第八章“馳*商標”,第九章“注冊商標連續(xù)3年停止使用撤銷制度”,第十章“一事不再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