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學派的成員羅汝芳晚年在《大學》本文釋齊家治國的傳九章中說:“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绷_汝芳據此認為《大學》的宗旨可歸結為“孝”“弟”“慈”三個標準。他提出,“天下之大,未嘗有一人而不孝弟慈者”,認為人人都是“孝弟慈”。羅汝芳對“孝弟慈”的理解不限于儒家經典中冬溫夏清的方式、遵從長上的要求等,而是容納了從供養(yǎng)父母、撫養(yǎng)子孫,到安生全命、勤謹生涯、保護軀體,以至光大門戶、顯親揚名等一系列生活價值,這些價值可以說都體現了家族倫理的原則和規(guī)范。正如王艮一樣,他在孝弟慈的家族倫理解釋下,肯定了為家庭而追求富裕等價值,以及保護自我、勤勉從業(yè)等倫理的規(guī)范。泰州學派不再把儒家的價值當作士大夫經過復雜修養(yǎng)過程才能達到的境界,而把它作為百姓日用中就已實現著、表現著的東西;儒學從此不再是高不可攀、遠不可及的,而是人人不慮而知、不學而能的。泰州學派的理想是,把人人都有的這種現成的不慮之知即不自覺的所能所知,更為提高一步,變成自覺的所能所知。這樣一種思想的實質,是把儒學平民化、世俗化了。在這一過程中,一方面儒學普及化了,而另一方面儒學也民間化了,容納了更多的生活價值和家族倫理。王艮、顏山農、羅汝芳所體現的正是明代中后期“儒家倫理普及化”的運動。